女子因電動自行車罰款告市政府,。近日,,玉林一車主因騎電動車被罰款1850元并扣車的新聞在網絡上引起了廣泛關注。車主李某某騎行的是電動二輪輕便摩托車,屬于機動車范疇,,他存在酒駕,、不佩戴安全頭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等違法行為,,最終被處以1850元罰款,、15日以下拘留以及暫扣車輛的處罰。
這起事件讓不少電動車車主產生疑問:電動車還有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分嗎,?到底哪些電動車不能隨便騎,?其實李某某的遭遇并非個例。隨著電動車種類日益增多,,許多車主對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之間的區(qū)別感到困惑。一些商家在銷售過程中還存在欺騙行為,,明明是機動車卻告訴消費者不需要駕駛證,,導致車主誤以為這些車輛可以隨意騎行。
電動自行車通常具備腳踏騎行功能,,整體車型較小,,整車質量不超過55公斤,,行駛速度不超過25公里/小時,。這類車輛被歸類為非機動車,無需持有駕駛證,,但須安裝非機動車號牌,。電動輕便摩托車則取消了腳踏板功能,車身較大,,重量≥55公斤,,車速≤50公里/小時,屬于機動車,,駕駛時需要持有F及以上等級的駕駛證,,并懸掛藍牌。電動摩托車外形更大,,重量更重,,速度更快,通常整車重量大于55公斤,,速度大于50公里/小時,,駕駛這類車輛的人需要持有E及以上等級的駕駛證,并懸掛黃牌,。
結合李某某的案例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千萬不要隨便騎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這兩種車型都屬于機動車范疇,,駕駛時必須持有相應的駕駛證,。否則,,一旦上路被交警查處,將面臨嚴厲的處罰,,包括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駕駛證記9分,甚至可能被處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提醒廣大電動車車主,,在騎行電動車時一定要仔細辨別車輛屬性,確保自己持有的駕駛證與所騎車型相符,。購買前多了解車輛參數(shù),,確保符合國標,才能既享受到便利,,又免去法律風險,。如果對電動車“誤騎”還有什么疑問,歡迎在評論區(qū)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