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希望通過網(wǎng)絡曝光此事,,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為自己討回公道,。律師認為,張先生與公司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書證實雙方應是勞動合同關系,,但公司利用勞動者急于工作的心理加入不合理的違約金條款,,這種行為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如果張先生所述屬實,,他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撤銷該終止協(xié)議,,并要求公司退還押金。
其他網(wǎng)約車司機也表示,,張先生15天共跑了4600元的情況下,,加上繳納的1000元保證金,共計5600元,,減去車輛使用費1960元,,還剩3640元,但公司只給了他418元工資,,這意味著盈利的88%都被平臺拿走,。這種情況讓許多人感到憤怒,尤其是在經(jīng)濟不景氣,、就業(yè)壓力大的背景下,,普通勞動者本就艱難,而一些不良資本家卻利用他們的困境進行欺騙,,實在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