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山西訂婚強奸案始末 二審開庭爭議再起。3月25日,,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開庭,,上午9時進行刑事部分審理,下午3時進行民事部分審理,。
事發(fā)前一日,,男方席某某的母親鄭女士回憶稱,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與女方通過當地一家婚介介紹相識,,并迅速確立戀愛關系。兩人感情進展順利,,決定訂婚,。關于彩禮,鄭女士對18.8萬元的數額沒有異議,。但在訂婚宴前,,女方提出希望在房產證上加名,鄭女士則認為應在婚后處理,。5月1日,,雙方舉行了訂婚儀式,席某某家交付了10萬元彩禮和一枚7.2克的戒指,,并書面承諾結婚一年后在房產證上加名,。
次日中午,女方按照習俗宴請席某某,。飯后,,兩人來到婚房休息。據鄭女士描述,,當天下午發(fā)生的性行為是女方自愿的,。之后,女方情緒激動,,點燃臥室柜子和客廳窗簾,,席某某試圖控制她以防止進一步危險。女方因不滿未在房產證上加名,要求立即解決,。協(xié)商未果后,,女方于5月4日報警,席某某被警方帶走,。盡管鄭女士同意在房產證上加名,,但女方仍堅持不撤案。隨后,,席某某被批準逮捕并進入司法程序,。
陽高縣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2023年5月2日午飯后,,席某某不顧女方拒絕強行發(fā)生性關系,。事后,女方情緒失控,,實施了一系列自殘行為,,并呼救。席某某將其拖回房間并拿走手機,。當晚,,女方報警。法院認定,,席某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民事部分,,法院駁回了男方要求返還彩禮及其他花費的請求,,認為女方已退還彩禮且通知男方領取,而其他支出屬日常消費性支出,,不屬于彩禮范疇,。
此外,法院澄清了網絡上流傳的關于“騙婚”,、“敲詐”等傳言均為不實信息,。鄭女士表示,他們將繼續(xù)做無罪辯護,,認為證據不足,。二審庭前會議中,上訴方提出多項申請,,包括調取證據,、非法證據排除等。
9月12日,,記者從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訂婚強奸案”男方席某某家屬及其辯護律師處證實,該案刑事案件二審第三次延期,,自2024年9月8日至12月8日,。
2024-09-13 14:56:34訂婚強奸案刑事二審再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