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江蘇無錫馬拉松賽場上,,一段參賽選手拍攝的賽前視頻意外引起熱議,。畫面中,,一對年齡差距明顯的男女因舉止親密,、躲避鏡頭的行為引起了網友關注,。3月25日下午,,視頻拍攝者@我是傷心玫瑰 發(fā)文回應,,稱自己不想?yún)⑴c這種風波當中,,隱藏原視頻的原因是希望大家不要再繼續(xù)討論此事,,并意識到自己給他人造成了困擾。
這段視頻被關聯(lián)上了一家上市公司,。有網友稱,,男方疑似是遠光軟件名譽董事長陳利浩。3月24日晚間,,遠光軟件發(fā)布澄清聲明稱,,陳利浩前幾日均在廣東履行公司公務,無錫23日馬拉松比賽照片,、視頻中的男子與他沒有任何關系,。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兩人并不像,,不明白為什么會傳成這樣,。
一些媒體稱視頻中的兩人為“野鴛鴦”,這明顯有違傳播倫理,。畢竟,,他們之間是什么關系目前并無結論,不能憑一段視頻就去做惡意猜測,,給兩人扣上不恰當?shù)拿弊?。這種行為可能構成侵權,。
拍攝者隱藏視頻并道歉,是因為事件的發(fā)展超出了他的控制,?;蛟S他拍攝這段視頻是因為兩人有閃躲行為或年齡相差較大,留有“想象”的空間,,這樣的視頻在網上有一定傳播度,。但他可能沒想到,一段視頻會引起如此多的解讀和爭議,。
馬拉松賽場屬于公開賽事,,拍攝圖片或視頻通常沒有問題。但如果對方明確表示拒絕拍攝,,拍攝者應尊重對方意愿,。擅自把視頻或照片發(fā)布到網上可能會侵犯對方的肖像權。法律規(guī)定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場景只有五種,,其中之一是為了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普通網友拍攝視頻發(fā)到網上顯然不屬于這種情況,。
即使正規(guī)媒體在報道中使用他人肖像,也應遵守媒介倫理,,不會刻意使用可能引發(fā)侵權糾紛的信息,。拍攝者稱自己不愿意卷入風波之中,是因為自己的不當行為給他人造成困擾,,自己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體育賽事的報道中,男女之間的親密行為屬于私事,,與賽事本身關系不大,。如果是觀眾吶喊助威或參賽者展示個人精神風貌,一般人不會計較肖像權,。但拍攝這些“花邊”內容,,即使未下定論,也可能在網絡上傳播不良后果,,甚至侵犯他人名譽權,。
媒體和自媒體都應認清“私域”和“公域”的界限,具備一定的媒介素養(yǎng),。否則不僅會給他人帶來困擾,,也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借一段視頻內容稱他人為“野鴛鴦”或造謠男方是上市公司名譽董事長,,胡亂編劇本的行為也要小心被追責,。
3月25日,,遠光軟件股東介入錫馬“野鴛鴦”事件,、拍攝者回應隱藏視頻等相關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引發(fā)廣泛關注,。當天下午,,無錫馬拉松的承辦單位無錫市體育局和無錫匯跑體育有限公司對事件作出回應
2025-03-26 11:30:20律師稱野鴛鴦事件拍攝者不涉侵權3月25日,遠光軟件股東介入錫馬“野鴛鴦”事件,、拍攝者回應隱藏視頻等相關話題沖上微博熱搜,,引發(fā)熱議。當天下午,,無錫馬拉松的承辦單位無錫市體育局和無錫匯跑體育有限公司對此事進行了回應
2025-03-26 11:37:51無錫馬拉松承辦單位回應親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