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以來,華北地區(qū)多地出現(xiàn)極端大風天氣,,導致路邊樹木被刮倒砸中不少車輛,。每年夏季,短時強降雨和大風等天氣多發(fā),,樹倒砸車的事件時有發(fā)生,。有些車主通過保險獲得賠付,但面臨來年保費增長的壓力,;有些保險公司則直接拒賠,。
在社交平臺上,一些車主分享了他們的經歷,,有的選擇“自認倒霉”,,有的成功找到責任單位維權。對于大風刮倒樹木砸中停車位車輛的情形,,民商法專家,、重慶綺惠法律研究院院長吳春燕表示,,可以向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小區(qū)物業(yè)或林木所有人主張侵權賠償,。即便車輛未停放在正規(guī)停車位,,也不屬于上述部門免責的法定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管理人或所有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冻鞘芯G化條例》第十七條明確,,城市的行道樹及干道綠化帶的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出現(xiàn)上述車輛受損的情況,,車主可以向相關部門反饋要求協(xié)調解決;若無果,,則可以考慮起訴,。此類侵權糾紛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即由林木管理人或所有人來證明其盡到了管理職責,、履行了安全保障義務,,沒有主觀過錯。
車主需要提供證據(jù)證明車輛已受到損害的事實,、車輛的損害是由樹木折斷所致,、對該樹木有管理義務的綠化行政部門或林木所有人的身份。針對責任單位聲稱的“樹木刮倒是因為自然災害”“屬于不可抗力”,,吳春燕表示,,如果林木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有證據(jù)證明大風天氣達到了自然災害的程度,符合不可抗力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規(guī)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如果林木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有證據(jù)證明盡到相應的管理,、維護,、警示等安全保障義務,則不滿足承擔責任的構成要件,,無需承擔責任,。天氣預報播報有大風天氣,,可視為林木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已經預見到該天氣及可能帶來的風險。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一定要承擔責任,,如果他們有證據(jù)證明該大風天氣所帶來的風險已達到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程度,,則可以認定為不可抗力,從而構成免責,。
河南近期遭遇了極端大風天氣,,夜間風力尤為強勁,,有居民家中的落地窗被吹跑,多處大樹連根拔起,,給當?shù)貛砹藝乐氐膿p失
2025-04-12 15:36:17河南15級大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