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自制抗癌藥案維持原判 非法制售藥品被判刑,!5月13日,山東青島“中醫(yī)”侯元祥“假藥”案重審二審宣判,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3年2月,因自制銷售“抗癌1號”等中藥制劑,侯元祥被法院以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200萬元,。其妻子,、兒子和女兒也被判刑。
原一審宣判后,,侯元祥等人提出上訴,。2023年8月,青島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重審,。2024年12月,重審一審宣判,,法院將侯元祥等人所涉“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變更為“妨害藥品管理罪”,判處侯元祥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萬元,。重審一審宣判后,侯元祥等人不服判決,,再次提出上訴,。
青島市黃島區(qū)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侯元祥原為小學教師,,無中醫(yī)家族傳承和師承經(jīng)歷,,他及其女兒侯靜均未取得中醫(yī)醫(yī)師資格。2012年至2022年間,,侯元祥通過網(wǎng)絡購買“首席專家”“終身客座教授”等證書,,虛構身份進行推廣宣傳,吸引癌癥等嚴重疾病的患者就診,。侯元祥,、侯靜等人在未取得相關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情況下,私自熬制藥方來源,、成分不明的“抗癌1號”“抗癌2號”“野生心腦湯”等自命名中藥制劑,,向不同病情的患者銷售這些制劑,。其間,侯靜還購入臨近保質期的中成藥丸,,拆分后冒充自制藥丸與上述中藥制劑搭售,。侯雷(侯元祥兒子)、肖培臻(侯元祥妻子)和付松杰(侯靜前夫)也參與了發(fā)放,、郵寄藥品及收取款項等行為,。
經(jīng)查,侯元祥,、侯靜,、侯雷、肖培臻的涉案藥品銷售金額達1千余萬元,;付松杰的涉案藥品銷售金額為224萬余元,。公安機關從侯元祥處扣押的29種中藥材均無合格證、生產(chǎn)廠家等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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