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產課稅風波財產稅才是真正的富人調節(jié)稅
中產課稅風波財產稅才是真正的富人調節(jié)稅
為了是不是得多繳個人所得稅,,近日中產階層可謂飽受驚嚇。
《華夏時報》記者獲悉,,按照現(xiàn)有方案,個稅改革主要以減稅為主,,增設抵扣項,,未來不排除以家庭為單位申報等,。
不過,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孫鋼看來,,一味減稅并不是個稅改革的主旋律,。“個人所得稅改革并不是都要減稅,。一般來說,,是對中等收入要減稅,比如5000元以下的可能要讓一點,,但是月收入達到兩三萬元以上的人群,也許還要再加稅,,具體怎么操作還要看最后是怎么制定的,。”孫鋼告訴《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
對于收入來源非薪酬所得的高收入人群,,現(xiàn)有稅制避稅方法繁多,。不過稅改之后,好日子可能就到頭了,,而個稅僅僅是調節(jié)收入的一個方面。
“既然說了要調節(jié)收入,,那肯定不只是個稅一個稅種,,包括財產稅,,比如房地產稅等,這些都是綜合稅收手段,。”北京大學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告訴《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
爭議個稅
世事難料,指不定驚嚇就發(fā)生在哪一個轉角,。
近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激發(fā)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xiāng)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提出:“健全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稅收體系,,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fā)揮收入調節(jié)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jié)力度?!?/p>
沒有想到的是,,“高收入者”被替換為“年薪12萬元以上”,,“稅收調節(jié)”被替換為“加稅”。于是,,“年收12萬元是高收入要加稅”的傳言喧囂塵上,讓中產階層驚恐萬分,。
“12萬元只是當時為了試點申報制度,,畫了這么一條線,以這個為基礎,。事實上,,個稅的稅率表沒有這一檔,,年收入12萬元,,一個月就是1萬元,,事實上,,稅率檔里面沒有1萬元,,倒是有9000元,9000元上下是兩個稅率檔,。當時劃分這么一個界限,,是為了好計算?!睂O鋼告訴《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
據(jù)了解,在2006年11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中,,要求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
事實上,高收入和中低收入,,不僅在法律上并沒有明文劃分,,在實際操作中,也并沒有按照稅率劃分,。
“高收入還是中低收入,,這是一個相對概念。比如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可能月收入在兩三萬元以上是比較高的收入,但是在寧夏,、青海,,月收入5000元的可能就是高收入。畢竟按照45%這個稅率納稅的人,,全國也沒多少個,。45%的稅率,相當于月收入8萬元,年收入96萬元,,這些人應該說確實是高收入,。”孫鋼表示,。
“沒有金錢上的劃分,,但國家稅務總局曾經(jīng)出過加強監(jiān)管10類高收入行業(yè)9類高收入人群的文件。其中規(guī)定,,規(guī)模較大的私營企業(yè)主,、演員、經(jīng)紀人等屬于高收入人群,;電信(移動通信),、煙草、金融等企事業(yè)單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房產代理公司等中介機構,,外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駐華代表機構等屬于高收入行業(yè)?!眲ξ恼f,。
不過,這份文件僅以重點監(jiān)管的角度劃分了高收入人群和行業(yè),,并不具有法律效應,,在實際征收中,也并沒有按照高收入的標準多征收,。
事實上,,盡管個稅在我國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僅約6%,但作為收入調節(jié)的重點稅種,,代表的是一個相對公平的稅負環(huán)境,。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曾提出“保護合法收入,,調節(jié)過高收入,,清理規(guī)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xiāng),、區(qū)域,、行業(yè)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在這個框架下,,個稅改革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機制,目的就是適當增加專項扣除,,對贍養(yǎng)老人,、子女教育、醫(yī)療保險,,以及住房按揭情況,、隱性財產收入等彈性調節(jié)機制,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今年起,,我國已在31個城市試點商業(yè)健康保險扣除政策,下一步還將開展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試點,。
另一方面,,是把收入來源復雜多樣的高收入群體納入個稅征繳范圍?!澳壳暗姆诸愓魇盏膯栴}就是最容易達到避稅,,工薪階層的收入來源很單一,可能就只有工資收入,。在分類征收情況下,,就成為了繳稅的主體。收入很高的人,,其收入構成非常復雜,,很多高收入人群通過開公司的方式,給自己少發(fā)或不發(fā)工資來逃避個稅,,同時,,將自用的房子、車子以公司名義購買,,還能減少或逃避企業(yè)所得稅的繳納,。”劉劍文表示,。
針對這些高收入人群,,在完善信息共享機制的基礎上,加強征管,,提高征收率,。
不過,目前的個稅征收還沒有建立,,缺乏統(tǒng)一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收集和共享平臺,,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也待進一步完善。“比如說個人的跨區(qū)域流動,、大量現(xiàn)金交易等,,目前我們都沒能掌握。而最大的問題就是有關部門要面對如何實現(xiàn)對個人收入和支出信息的掌握,、規(guī)定,、共享這一系列的問題,也就是政府的信息管控能力,?!眹倚姓W院經(jīng)濟學部教授馮俏彬表示。
同時,,還需要與其他領域“深水區(qū)”的改革互為條件,,比如戶籍改革等,難度可想而知,。
財產稅倒計時
個稅改革踽踽前行,,房地產稅也蓄勢待發(fā)。
在我國,,個稅只是對民眾普遍征收的一種稅,,并不是專門針對高收入者征收的富人調節(jié)稅。
“調節(jié)收入主要是靠個稅,,但是并不是靠單一一種稅,,而是很多種稅,比如說房地產稅,。調控房價只是房地產稅的一個輔助功能,,房地產稅應主要實現(xiàn)優(yōu)化地方稅體系、地方財政收入以及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功能,?!眲ξ谋硎尽?/p>
10月27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表示,,全國人大正在就房地產稅進行立法,何時出來取決于全國人大立法的進程,。
目前,,我國的現(xiàn)行稅制體系中,財產稅共有10個稅種,,包括房產稅,、車輛購置稅、契稅等,。其中,,名稱相近的“房產稅”開征于1986年,,適用范圍較窄,僅限于單位和個人的經(jīng)營性房地產,,對個人住房則實行免稅,,因此對百姓生活基本沒有影響。
而對于房地產稅,,國家一直強調是“房地產稅改革”,,實際上也就意味著這不單單是推出一個新稅種,而是作為我國稅制改革的一部分,,對現(xiàn)有房地產稅制重新設計,。
“房地產稅不僅涉及到房,,還涉及到地,,現(xiàn)在房和地又不一樣。房子有所有權,,地沒有所有權,。房和地合起來怎么收?再一個推行房地產稅以后,,城市和農村是不是一塊兒收,?城市要收房地產稅,那農村全是地,,要不要收房地產稅,?其中還涉及到很多央產房、軍產房,,這里面的復雜因素太多了,,需要很周密地調研,然后草擬出一個方案供大家討論,。征收面有多大,?具體對哪些人征收?這些界限怎么來定,?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才行,。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2020年以前出來也是很粗的一個原則性方案,。我個人覺得2020年實施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孫鋼表示,。
按照原來財政體制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房地產稅計劃在2017年落地,但是由于立法程序比較漫長而且各方意見不能統(tǒng)一,,2017年出臺的可能性比較小,。
不過,,在劉劍文看來,目前草案已經(jīng)有了,,走完全國人大的三審制程序,,同時也要征求意見,綜合考量,。不過提交全國人大審議以后,,就已經(jīng)很快了。
“征收房地產稅在技術上沒有太大的困難,,因為這一項目相關部門已經(jīng)研究了很長時間,,財稅界的理論研究也非常充分,包括各個國家的稅制比較等,。在實踐方面,,前幾年在一些地方也都模擬過,不存在太大的困難,?!瘪T俏彬表示。
一個關鍵問題是,,怎樣在調節(jié)高收入人群收入的同時,,不要誤傷自住型購房者。
在中國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看來,,房地產稅應廣泛征求老百姓意見,,時機成熟再開征,并避免誤傷合理改善與正常投資需求,。在房地產稅立法的時候,,土地出讓金,包括契稅,、土地增值稅等如何處理,,應該嚴密論證,慎重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