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之后的今天,,聶樹斌被宣告無罪。
我們想從聶的母親,,72歲的張煥枝講起,。
喪子
1994年,,時年50歲的張煥枝兒女雙全,,兒子聶樹斌剛剛踏上工作崗位,在一所校辦工廠當焊工,。
平靜的生活,,在1994年9月24日被打破,。當天,,三名民警來到聶家——之前,,在石家莊西郊的玉米地里,,當地液壓件廠技術科的女描圖員康某某被害,。警方宣布,,懷疑聶樹斌有作案嫌疑,。他們安慰張煥枝說,如果兇手不是聶樹斌,,很快就能放回來。
這種安慰沒能成為現實,。1995年3月,,石家莊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及強奸婦女罪,一審判處聶樹斌死刑,。當天的庭審,,張煥枝沒有被允許旁聽。理由是,,案件涉及受害人隱私,,被告方家屬不得旁聽。
張煥枝不死心,,一個人坐在法院對面的街邊等,。庭審結束后,,她終于見到了兒子——聶樹斌當時坐在法庭的最前排,背對著法庭門嚎啕大哭,。張煥枝剛要走上前,,就被法警攔住往外推,她哭著大喊一聲:“樹斌!”兒子回過頭看了一眼,,仰著頭,,滿臉是淚。
這一幕,,成為母子最后一次相見,,也成為刻在張煥枝腦海里最無法抹掉的畫面。
聶樹斌不服,,提起上訴,。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院改變了部分量刑,,但依然作出了核準死刑的二審判決,。兩天后,聶樹斌被執(zhí)行死刑,。
張煥枝不相信兒子會殺人,。在她的印象里,兒子“連一只雞都不敢殺”,。
申冤
張煥枝開始四處奔走,。在接受采訪時,她說,,“去河北不管用,,我就上北京。那時候我都不知道怎么去北京,,到什么地方下車我都不懂……感覺就像在黑夜里摸,。”
很難想象這位母親如何撐過這21年,。21年間,,她的老伴兒曾經因為此案自殺未遂癱瘓在床,她也從一個農村婦女變成了熟悉法律的“斗士”,。
“她太不容易了,。”媒體人馬云龍這樣評價張煥枝,。
馬是第一位報道聶樹斌案的記者,。2005年3月15日,他和另外兩名記者在《河南商報(微博)》上發(fā)表了題為《一案兩兇誰是真兇》的稿子,,披露王書金是才是聶樹斌案的真兇,。
報道一出,,當天被全國上百家報紙登載。聶案也在一夜間,,變成了全國性的大案要案,,開始有更多的媒體、學者,、律師也加入到奔走的行列,。
即使不提“真兇”王書金,回頭來看,,當時法院的判決也存在著諸多疑點:
比如,,在作案時間、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許多問題,并且判決采信的證據中只有聶樹斌的有罪供述是直接證據,,現場勘查筆錄,、尸體檢驗報告、物證及證人證言等均為間接證據,,并不能證明被后人康某某的死亡事實與聶樹斌有關,;
而諸如聶樹斌被抓后前5天的審訊筆錄,死者丈夫,、最早發(fā)現并找到被害人衣服的死者工友兼同寢好友等證人證言的壁爐,,以及聶樹斌工作的工廠車間的考勤表,要么完全被搞丟,,要么明顯存在疑點,。
聽起來就像是一幕荒誕劇。
艱難
11年——聶樹斌案重審的漫長艱難,,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也消解了許多人的耐心。
2005年,,馬云龍的報道出來后,,現在的中紀委副書記、時任河北政法委書記的劉金國很快召開公檢法三家聯席會議,,成立聶案專案組和王書金案專案組,,要求“盡快完成調查,爭取一個月后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向全國媒體報告”,。
耐尋味的的是,承諾一個月拿出結果的劉金國,,一星期后被調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是誰把他調走的,?”這成為聶案中的一個未解之謎,。
張煥枝的申訴也遭遇了重重困境。比如,,法院曾以聶家沒有判決書為由,,拒絕啟動聶案的復查及再審,但同時,,他們又拒絕向聶家提供判決書——張煥枝稱,,當年兒子被槍斃,自己根本就沒有收到判決書,;法院則稱,,法院沒有義務補發(fā)判決書。
單這一項,,一拖就是兩年,。直到2007年,張煥枝才艱難地從被害人家屬手中拿到了當年的判決書,。同年,,這份材料贏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回函:“申訴材料函轉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處理,請與該院聯系,。此復,。”
“此復”不是正式的法律文書,,卻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對聶樹斌案的態(tài)度,。遺憾的是,聶案在河北高院的復查程序中卻一拖再拖,。面對每月信訪的張煥枝,,法官只能給一個十年不變的說法,“再等等”,。
一邊是法院的持續(xù)靜默,,一邊輿論的高頻關注。每年的全國兩會上,,都有代表委員提及聶樹斌案,。河北省高院院長被記者逼問聶樹斌案,也成為一道固定風景線,。
這讓我想起差不多一個世紀前,,卡夫卡筆下的《在法的門前》:鄉(xiāng)下人想走進衛(wèi)士把守的“法”的大門,衛(wèi)士說,,“我可是很厲害的,。再說我還僅僅是最低一級的衛(wèi)士哩,,從一座廳堂到另一座廳堂,每一道門前面都站著一個衛(wèi)士,,而且一個比一個厲害……鄉(xiāng)下人沒料到會碰見這么多困難,;人家可是說法律之門人人都可以進,隨時都可以進啊……”
轉機
真正的轉機出現在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查,。把案件轉到山東,很難講是不是因為河北在此案中使用了太久的“拖字訣”,。
最高法院稱,,啟動復查的原因之一是應“河北高院的申請”。河北高院官方微博則稱,,“本著對事實,、法律和當事人高度負責的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差不多是為過去十年的復查作結,。
“復查”是法院的一種內部審查工作,,并沒有納入刑事訴訟程序。但這是“平反”的前提基礎,。
在中國要平反一起刑事冤案,并不容易,。一方面,,中國刑事司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實行的是公、檢,、法三家的“流水作業(yè)”線性模式,,一旦要糾偏,往往會“牽一發(fā)動全身”,,涉及多家政法部門,;另一方案,案件已經過去多年,,除非真兇出現或被害人“死而復生”等迫不得已的因素,,才會重啟平反的大門。
再退一步說,,聶案發(fā)生的1994年,,恰逢運動式的“嚴打”高潮,當時司法體系內,,“疑罪從無”的理念還沒有像今天一樣成為共識,,更多時候是“有罪推定”。
聶樹斌死時21歲,,沉冤昭雪也用了21年,。2年前,,時隔18年后,曾經轟動的“呼格案”平反,;當時被槍決的呼格,,也是18歲。
呼格案中,,趙志紅供述自己是真兇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兇手精斑樣本卻“莫名丟失”了;趙志紅被不公開審理時,,10件命案中只被起訴了9件,,缺席的那件,就是他主動招認的呼格案,;甚至,,如果不是連續(xù)的內參文章,趙甚至可能當時就被判處死刑,,使案件進入更加死無對證的境地,。
而在聶案中,王書金開庭時堅稱自己是真兇,,控方卻堅持認為這與他無關,;甚至,如果不是外界持續(xù)呼吁“刀下留人”,,王書金也早就被執(zhí)行死刑了,。
現實諷刺般地相似。
追責
宣判之后,,包括馬云龍在內的許多人,,更為在意的是應當立即啟動追責程序。許多人在問,,到底是誰在阻撓聶案昭雪,?是落馬的河北“政法王”
張越
,還是周本順,?無論如何,,如俠客島兩年前寫過的那樣,
“很明顯,,有人意識到了錯判,,卻遲遲不肯正視,甚至想繼續(xù)隱瞞,?!?/strong>
在呼格案的報道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每一個當年經辦此案的名字。但在聶案中,,詭異地,,這些名字卻始終模糊。也難怪很多人在問:遲來的正義還是不是正義,?
從2012年2月22日起,,法學教授徐昕(微博),在1200多天里堅持每天轉發(fā)為聶樹斌伸冤的微博,。這條微博前后也被網友轉發(fā)了60多萬次,。在他看來,“正義雖遲來,,但仍為最高人民法院點贊,。”
科幻小說《三體》里有一個場景:父親帶著兒子經過了一片武斗中死去的年輕人的墓地,。兩個人有這樣一番對話:兒子問:他們是英雄嗎,?父親說,不是,。那他們是敵人嗎,?也不是。
兒子繼續(xù)問:那他們是什么,?父親答,,“是歷史”。
道路
1994年,,正是“嚴打”的時候,。聶案平反,也讓人們想起那個斑駁陸離的改革初年,。
但今天的判決指出,即使按照當年的標準——“強調辦案不要糾纏案件事實證據的細枝末節(jié),,而要卡死案件的基本事實和基本證據”,,此案也足以判定為錯案。因此,,不能簡單地把冤錯案件歸結為當時的歷史條件,。
冤假錯案為什么容易發(fā)生?不少法學界專家認為,,應當歸咎于以往“以偵查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實踐,。在這種格局下,庭審過分依賴偵查卷宗筆錄等書面材料,,庭審流于形式,,使得刑事訴訟通過法庭審理發(fā)現事實真相和保障人權的價值大打折扣。
這些年,我們已經見過很多冤案,。聶樹斌案,、呼格案、趙作海案,、佘祥林案,、浙江張氏叔侄案、孫萬剛案……
一起起冤案被復查,,被平反,,激發(fā)了社會對司法運作弊端的了解,有時甚至會給司法建設提供了改造動力和重構依據,。
個案貌似微不足道,,但是正義的基石。
只不過,,不是所有人都有一個叫張煥枝的母親為自己伸冤,,也不是所有案件中都會有一個王書金出現。這些偶然性因素,,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徹底破解的路徑,只能從制度上入手,,真真切切地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只有這樣,才能打開從個案正義向制度正義邁進的通道,。
畢竟,,以生命為成本的進步太過巨大,聶樹斌們也只能偶然性伸冤,。個案成全了碑林,,卻沒有成就道路。
正如張煥枝今天說的那樣:“我等這個無罪判決等太久了,。我很滿意這個結果,,可我兒子再怎樣也回不來了,我很想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