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南昌的天氣出奇的好,,藍天白云,。
汪深兵早上8點就趕到了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口,,14年前和他一同被控為“樂平524殺人案”嫌犯的另4人在1個小時后站在了江西高院的審判席上,,聽著法官宣讀(2016)贛刑再1號刑事判決書:撤銷原判,,黃志強,、方春平,、程發(fā)根,、程立和無罪,。
江西高院門前的開庭公告。
判決書稱,,此案現場物證不能與四原審被告人相關聯(lián),,不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對辯護人提出的此案系方林崽所為的意見,,江西高院稱因方林崽案不屬于本案審理范圍,,不予采納。
汪深兵也在前一天下午被政府人員告知景德鎮(zhèn)市檢察院將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至此,,已入獄14年的黃志強等4人重新獲得自由。
江西高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2013年6月被抓,、2014年取保候審至今的汪深兵告訴前街一號記者,,他于12月21日下午被告知,景德鎮(zhèn)市檢察院將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樂平524殺人案”發(fā)生于2000年,,死者之一為江西省景德鎮(zhèn)樂平市中店村綠寶超市老板蔣澤才。他的尸體于2000年5月24日清晨被發(fā)現在中店村“無天底”的田間,,現場還有受害女子郝強帶血的發(fā)夾,、上衣、高跟鞋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