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
《意見》要求,,對采取刑訊逼供、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詞證據,,應當依法予以排除。偵查機關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 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對遏制刑訊逼供,、非法取證具有積極作用,。
完善證據合法性調查程序
證據合法性爭議已經成為庭審中最常見的爭議問題,《實施意見》著力推動落實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制度,,規(guī)定:法庭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調查的,,應當重視對訊問過程錄音錄像的審查。訊問筆錄記載的內容與訊問錄音錄像存在實質性差異的,,以訊問錄音錄像為準,。
對于法律規(guī)定應當對訊問過程錄音錄像的案件,公訴人沒有提供訊問錄音錄像,,或者訊問錄音錄像存在選擇性錄制,、剪接、刪改等情形,,現(xiàn)有證據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對有關供述應當予以排除。
細化有關證據采信規(guī)則
《意見》進一步細化有關證據的采信規(guī)則,,包括訴訟證據的關聯(lián)性規(guī)則,、瑕疵證據的排除規(guī)則和傳聞證據的排除規(guī)則,。這些證據規(guī)則能夠為偵查取證提供必要的指引,避免忽視或者遺漏關鍵證據,,減少證據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戴長林表示,人民法院裁判案件,,應當綜合全案證據排除合理懷疑,;對于依法認定的疑罪案件,要嚴格落實疑罪從無原則,,不得違心下判,;對于量刑證據存疑的,應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認定,;對案件中一般的細枝末節(jié)問題和不影響定罪事實的疑點,,不得輕率適用疑罪從無原則。
完善繁簡分流機制
《實施意見》要求嚴格落實繁簡分流原則,,實現(xiàn)“疑案精審”,、“簡案快審”,將更多司法資源用于重大復雜疑難案件,。進一步推進速裁程序改革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完善當庭宣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