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言
地稅局領導
他安排兩孩子進地稅局
單縣地稅局局長戚某稱,1997年時,傳說地稅局人員要上劃到省里,,實行垂直管理,在這個時候,,孟慶魁找到戚某,說想把自己的一個孩子安排進地稅局,,戚某當時就同意了,。后來孟慶魁又提出要解決兩個孩子的工作,并說他的家庭很特殊,,安排自己的孩子不安排現(xiàn)任妻子的孩子不好平衡,,不好交代。戚某說,,考慮到孟慶魁是財政局局長,,將孩子安排到地稅局工作,工資是由財政局撥付,,只能同意接受,。
隨后,孟慶魁把兩個女兒的招工和調動手續(xù)辦好后,,把手續(xù)交給戚某,,戚某安排廉某在地稅局人事科辦理了手續(xù)。上劃時,,戚某又安排廉某將他兩個女兒作為地稅局正式職工上報省地稅局,。
不讓孩子吃空餉
拒撥經(jīng)費致地稅局開不出工資
時任單縣地稅局局長的尹某在證言中稱,因沒給孟慶魁的兩個吃空餉的孩子撥付工資,,孟慶魁就減少給單縣地稅局撥付經(jīng)費,,導致該局經(jīng)費困難,三個月沒有發(fā)放工資,。為了爭取在經(jīng)費方面得到孟慶魁的支持和幫助,才按照孟慶魁的要求給兩個孩子發(fā)工資。事后,,單縣財政局對地稅局及時撥付經(jīng)費,,并在2004年比2003年多撥付了50萬元左右。
張某,、任某,、陶某證言均顯示,從1999年開始至2002年出現(xiàn)給單縣地稅局撥付經(jīng)費遞減的情形,,這么做都是根據(jù)時任局長孟慶魁的安排,,暫時停止撥款給單縣地稅局,直到2003年6月份,,孟慶魁才安排給地稅局繼續(xù)撥款,。
女兒和繼女
都稱對吃空餉不知情
孟慶魁的女兒孟某稱,1997年她考入單縣一中讀高中,,從沒有在單縣地稅局上過班,,也不知道自己在該局有工作關系,案發(fā)后才知道孟慶魁為其辦理了上述工作,,并得知工資被父親領取,。
孟慶魁的繼女張某(曾用名“袁某”)1997年時才上初中,她也是直到案發(fā)才知道自己被安排進了地稅局工作,,而領的工資都進了父親的腰包,。
供述
兩女兒吃了10年空餉
錢一直在卡里沒敢取
孟慶魁供述稱,在2002年和2003年初,,他幾次跟尹某說把兩個女兒的工資發(fā)了,,對方嘴上答應,但就是遲遲不予辦理,。
孟慶魁很生氣,就安排預算股股長張某在經(jīng)費分配上,,暫時不要安排地稅局的經(jīng)費,。到了五六月份,尹某到縣財政局反映經(jīng)費的問題,,孟慶魁又提出給孩子開工資的事,,對方答應馬上落實,孟慶魁也答應盡快給地稅局撥付經(jīng)費,。
此后,,尹某將辦好的兩孩子的工資卡交給孟慶魁,并補發(fā)了6個月的工資,。
孟慶魁說,,從2003年至2013年的10年,他也考慮到這個錢有問題,所以一直在卡上沒有取,,到了2014年,,他妻子告訴他,她把錢取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