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云南一家媒體以《掩蓋不住的罪惡》為題,,報道了孫小果早在1994年就曾輪奸女青年,但是在案發(fā)后,,其出生年份被更改,,從19歲變成了17歲,當時法院判處孫小果3年有期徒刑,,但他隨即被保外就醫(yī),,未在監(jiān)獄里待過一天。逃脫法律制裁的孫小果,,沒有任何收斂,,并繼續(xù)他的惡行。
在1999年《中國法律年鑒》的“案件選編”中,,就詳細介紹了孫小果等人強奸婦女,、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的犯罪過程及其殘忍手段,。其中,僅1997年的8個月內,,孫小果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強奸4名女性,其中包括2名未成年人,。
孫小果等人的手段極其殘忍,,案件選編中提到:在1997年11月孫小果等人輪番對受害人張某某進行拳打腳踢,,并用孫小果叫他人買來的竹筷和牙簽刺張的乳房,用煙頭烙燙張的手臂,,還逼迫張用牙齒咬住大理石茶幾并用肘猛擊張的頭部,,最終造成張某某重傷。
1998年,,媒體一篇《昆明在呼喊:鏟除惡霸》的文章,,曝光了孫小果及其團伙在昆明的惡行,,從而引發(fā)全國關注,孫小果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死刑,,上訴再審后法庭維持了原判,。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判處孫小果死刑,,后經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死緩、再審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孫小果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后出獄,。
被判死刑的孫小果,不但最后獲得了改判,,還在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后提前出獄,。因為在獄中,孫小果申請了“聯(lián)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的國家專利,。
2008年,,李橋忠,、孫鶴予分別與時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陳超、省一監(jiān)總工程師王開貴共謀,,通過發(fā)明創(chuàng)造認定重大立功為正在省一監(jiān)服刑的孫小果減刑,。
原標題:孫小果現(xiàn)身,首次出鏡,!來源:長安街知事云南省掃黑辦今天通報,,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期作出決定,依法對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啟動再審,。
原標題:熱評丨孫小果的“保護傘”是如何形成的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玉溪市紅塔區(qū)人民法院等分別對19名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系人職務犯罪案公開宣判,。
原標題:孫小果案涉案官員身份曝光根據(jù)央視消息,,云南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在之前已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等11人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