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交易住宅滿2年后方可轉讓9月23日起施行
9月22日晚間,,南昌印發(fā)了《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住宅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指出自2017年9月23日止,在全市(含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新建區(qū))范圍內,,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
觀點地產新媒體從《通知》獲悉,,南昌實行“限房價、競地價”政策,,市區(qū)范圍內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
對“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用地開發(fā)建設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項目,,在商品住宅銷售及轉讓過程中,,實行限房價、限對象,、限轉讓(簡稱“三限房”)等政策,。
“三限房”應優(yōu)先滿足本市戶籍在市區(qū)無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購一套?!叭薹俊辟彿咳俗浴渡唐贩抠I賣合同》簽訂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通過繼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須在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取得“三限房”時間累計滿5年后方可轉讓,。《通知》要求市房管,、國土,、物價、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