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法報告中給這兩個案子很高的評價兩個當事人如此說)
3月9日下午3時,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guān)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在報告的附件中提到了“醫(yī)生電梯內(nèi)勸阻吸煙案”和“朱振彪追趕交通肇事逃逸者案”,。
報告后,,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分別采訪了兩個案件的當事人楊帆和朱振彪,,他們均對最高法關(guān)注自己的案子表達了自己的見解,。
“勸煙者”楊帆:很激動,,希望能推進控煙立法
報告附件中提到:“2017年5月2日”,,段某某因在小區(qū)電梯內(nèi)吸煙,,被身為醫(yī)生的鄰居楊某勸阻,,二人發(fā)生言語爭執(zhí),之后段某某猝死,。段某某之妻田某某遂向河南鄭州金水區(qū)法院起訴請求楊某賠償40余萬元,。法院一審判決楊某向田某某補償1.5萬元。一審宣判后,,田某某向鄭州中院提起上訴,,楊某未上訴。2018年1月23日,,鄭州中院作出二審判決,,認為勸阻電梯內(nèi)吸煙的行為合法、正當,,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應當鼓勵,;楊某的行為方式理性,、平和,并無不當,,與段某某的死亡結(jié)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guān)系,,不應承擔任何民事責任,,故撤銷一審判決,駁回田某某的訴訟請求,。二審宣判后,,社會各界普遍認為案件的改判維護了法治尊嚴和社會公共利益,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正能量,,從中感受到了法治的進步,,增強了對法治的信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