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8月8日電(記者李倩薇)記者8日從成都市房管局獲悉,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成都市房管局,、建委、發(fā)改委,、工商局等11個部門將聯合在該市范圍內,,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專項行動將重點整治投機炒房行為,、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guī)行為,、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違法違規(guī)行為,、發(fā)布虛假房地產廣告等四大類行為,。
重點整治投機炒房行為。包括壟斷房源,,操縱商品住房銷售,、租賃市場價格,;未嚴格按照土地出讓合同及監(jiān)管合同約定,延期開工或已取得施工許可證未按期開工,;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但未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通過提供“首付貸”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guī)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等行為,。
重點整治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guī)行為,。包括以威脅、恐嚇等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克扣預定金,;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guī)避房屋交易稅費;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等行為。
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包括銷售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的商品房,,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等性質的費用;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銀行按揭貸款;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tài),、銷售價(含裝修),,不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在標價之外加價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行為,。
重點整治虛假房地產廣告。包括發(fā)布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yè),、升學,;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