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劍萍也表示,,《管理辦法》將更好地發(fā)揮汽車消費的頂梁柱作用,。通過打破汽車銷售品牌授權單一體制,,構建共享型,、節(jié)約型、社會化汽車流通體系,,市場競爭將更加充分,,流通效率和質量將明顯提升,產品和服務供給將進一步優(yōu)化,。也有助于汽車流通網絡向二四線城市和農村地區(qū)下沉,,能夠更好地滿足城鎮(zhèn)化發(fā)展需求,有效地釋放這些地區(qū)的消費潛力,。同時,,《管理辦法》重點加強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的選擇權,、知情權將得到更大程度地保護,,消費更加透明、便捷、實惠,,消費體驗會得到充分提升,,對于促進汽車消費將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據介紹,,《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商務部2017年第1號令的形式發(fā)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以替代2005年開始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在胡劍萍看來,,《品牌辦法》確立的品牌授權銷售單一體制影響了汽車市場活力和潛力的釋放,,已不能適應汽車市場發(fā)展的內在需求,,其壟斷性經營問題日益凸顯,市場競爭不充分,、流通效率不高,、零供關系失衡、汽車及零部件價格虛高,、服務質量下降等問題越來越突出,,這是改弦易轍的重要原因。 (記者 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