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集體用地來建房出租,對于各方都是利好,對于地方政府來說,,既可解決百姓居住問題,,又可以盤活存量用地,,更能對房地產市場降溫起到積極作用,。而對于開發(fā)商來說,由于建房成本和稅收代,,回報率就會上升,,能獲得穩(wěn)定的回報率,何樂不為,?當然,,對于百姓來說,又多了一個解決居住問題的渠道,,對于高房租和高房價有著一定的影響作用,。
對于此次試點方案,新華社評論稱這一新的土地政策有利于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可為城市住房租賃市場開辟新的天地,;有利于降低城市租賃住房成本,緩解年輕人的生活壓力,;有利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加土地收益,。落實試點方案要著眼于放大上述三大紅利。
三,、前瞻--政策開放利好 配套管理是挑戰(zhàn)
決不能和小產權混為一談,,嚴格禁止以租代售
網上有少數人將此次試點與"小產權房"掛鉤,而實際上集體租賃住房與"小產權房"有本質區(qū)別,。一個是依法依規(guī),,一個違法違規(guī),,不能混為一談。"小產權房"本身就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既涉及違法用地,,又涉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銷售,產權不受法律保護,。
在本次發(fā)布的《方案》中,,特別提到包括"以存量土地為主,不得占用耕地,,增加住房有效供給",,"確保集體經濟組織自愿實施、自主運作",、"村鎮(zhèn)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fā)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以及"集體租賃住房出租,,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體租賃住房,,不得轉租。"等細則,,同時對于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中的"承租人可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憑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依法申領居住證,,享受規(guī)定的基本公共服務"等等。這也說明,,兩部委發(fā)布試點《方案》,,堅持放管并舉,絕無給小產權房松綁之意,。
地方政府讓利,,配套管理更要跟上
按照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住房的試點方案來看,政府讓渡了巨額的土地出讓金之后,,相應的市政規(guī)劃建設和配套基礎服務乃至房屋質量監(jiān)管怎么辦,?房子或許說建就能建,但房屋安全,、配套設施等細節(jié)問題是試點能否真正利民惠民,,讓這些閑置存量真正轉起來活起來的關鍵。這些后續(xù)的細節(jié)工作當地政府如何協(xié)調好,,是試點地區(qū)政府的一項新挑戰(z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