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丨婆婆也轉了18.7萬錢是誰出的?
庭審中,,三方對轉賬的事實無太大爭議,但在這222.7萬元中,有兩筆錢分歧較大:一是張先生母親曾于2017年通過其名下民生銀行賬戶向小冰轉賬18.7萬元,后張先生又給其母名下賬戶轉賬32萬元,。李女士認可張先生向其母轉款的行為,但主張張先生母親系受張先生指示向小冰轉款的,,故該18.7萬元亦屬張先生對小冰的贈與,;另外李女士還主張張先生名下銀行賬戶于2015年2月13日轉支的2萬元亦已贈與小冰。就上述主張,,李女士未向法庭提交證據(jù),。
小冰主張,其收到的三筆共計近百萬元的款項中,,第一筆系代張先生的公司進貨的貨款,已于當日匯至國外的醫(yī)藥公司,;后兩筆系為代張先生向境外賬戶匯款而收取,,已于當日轉匯至張先生的境外賬戶。就此,,小冰向法庭提交如下證據(jù):1,、小冰名下銀行卡賬戶明細,顯示轉出三筆,,共計近百萬元,,其中一筆顯示對方為尹某及其賬號,其余兩筆對方賬號和戶名一欄為空,。小冰解釋稱尹某系張先生的親友,,因其個人的境外匯款額度已用盡,故將張先生匯款轉至尹某賬戶以利用尹某的境外匯款額度向張先生的境外賬戶匯款,。2,、境外匯款申請書復印件一份,顯示小冰通過其銀行賬戶向澳大利亞的某公司匯款5萬美元,,交易附言為“一年以上留學支出”,。3、小冰名下銀行賬戶的個人跨境匯款業(yè)務回單,顯示名下的銀行賬戶匯款美元5萬元,。法院認為,,小冰提交的證據(jù)與所訴事項的關聯(lián)性不足,上述證據(jù)無法證明其自身主張,。
小冰還主張其經(jīng)常幫助張先生或張先生的公司購物,,并就此提交銀行賬戶流水單、網(wǎng)上支付憑證截圖等為證,。法院認為上述消費記錄的時間跨度大,、金額較小,無法體現(xiàn)與張先生所轉款項的關聯(lián)性,。
發(fā)現(xiàn)丈夫贈同居女子200多萬元,,妻子王霞(化名)近日起訴要求丈夫及其情人返還贈款,,但庭審中丈夫稱該女子是其公司顧問,拿的是“工資”,,二人均拒絕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