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復堂(左一)回憶和縣領導對話,,右為宋承義。圖/北京時間
被“攪和”的搬遷大會
“我用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為村民義務普法,何錯之有?”至今,呂復堂否認自己是有罪之人,。
呂復堂,63歲,孔莊煤礦退休工人,,2002年取得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楊屯村村民眼中的“大律師”,。
宋承義,,53歲,診所醫(yī)生,,村民離不開的“白大褂”,。
因村子集體搬遷,這兩位村里的“大能人”為維護個人和村民利益不受損害走到了一起:義務為村民普法,,自費印發(fā)《搬遷知識問答》,、免費授課法律知識。
呂復堂向“北京時間”回憶,,自己最早產(chǎn)生普法想法,,是源于和村干部的一次爭執(zhí)。
2014年10月的一天,,楊屯村在楊屯鎮(zhèn)政府會議室召開集體搬遷村民代表大會,。
呂復堂回憶,楊屯村支部書記杜善環(huán)會上宣布,,姚橋煤礦要在村子下面采煤,,全村搬遷到新鎮(zhèn)區(qū)已建好的安置房。
按照搬遷政策,,本村戶口每人享受30平方米安置房,,其中,已出嫁但戶口未遷出者,給予每人12000元補償,,煤礦退休工人若需安置房,,交納12000元可享受本村戶口待遇。
宣布完政策,,杜善環(huán)看無人提出異議,,準備散會。
“等等,,我有話要說,!”
杜善環(huán)話音剛落,呂復堂接上話,。
這時,,起身準備離開的代表們,眼光齊刷刷聚焦過來,。
呂復堂問:“我的房子怎么說,?”
杜善環(huán)回應:“以后再說?!?/p>
呂復堂是煤礦退休工人,,在村里兩處房屋面積250平方米,家里幾口人僅有妻子一人戶口在本村,,以楊屯村搬遷政策,,250平方米的房子僅能換來3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
呂復堂當場質疑,,“搬遷既沒有征收土地手續(xù),,又沒有張貼發(fā)布搬遷公告是違法行為”。另外,,他認為,,《憲法》第48條規(guī)定男女平等,這樣的搬遷政策也涉嫌違憲,。
頓時,,會場內氣氛活躍起來,代表們你一言他一語,,也加入到質疑搬遷政策的合理合法性,。
最后,代表們提出的異議未得到任何答復,,不歡而散,。
有參加集體搬遷大會的村民代表向“北京時間”回憶,當時,,呂復堂就像電視上見到的法庭辯護人那樣,,對搬遷政策逐條指出不合法性,,大家由衷地佩服,。
呂復堂發(fā)現(xiàn),,大家有維權積極性,但對相關法律知識欠缺,。于是,,他摘抄了《土地管理法》、《物權法》,、《憲法》相關條款,,并印制了《搬遷知識問答》免費發(fā)放給村民普法維權。
為擴大普法覆蓋面,,呂復堂還選擇在村里一家停業(yè)的飯店,,利用現(xiàn)成的桌椅板凳對村民授課法律知識。每堂課,,自發(fā)聽課的村民都爆滿,。
參與普法活動的宋承義,原本在村里有三處宅基地共600平方米,,但由于一家6口人僅2人戶口在村里,,也面臨著僅能免費享受60平方米的安置房。
他不但積極參與維權,,還熱心提供自家開的萬壽堂診所大廳作為授課場所,,讓更多前來就醫(yī)的群眾也受益。
消息傳開后,,楊屯鎮(zhèn)政府官員一度跑來查看并錄像,,但也并未明確提出不合法。
“法無禁止即可為,,何況是為村民義務普法,!”呂復堂告訴“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