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孫文波的回應,張先生直呼荒謬,“整個過程我都拍下來了,我就是從貨架上拿的東西,。而且那么多瓶酒,,我怎么能調包,?”
同行:避免沖突結伴而行
這并非職業(yè)打假人被毆打的第一起案例,。去年10月14日,,本報就曾報道過職業(yè)打假人張秋雷遭到毆打,,致身體多處骨折,。
資深職業(yè)打假人王海表示,消費者維權也要講技巧,?!安唤ㄗh消費者購買后馬上維權。最好先保全證據,,音頻,、視頻、物證等,,應保存副本后再舉報或投訴,。”他同時提醒消費者,,如直接和商場,、超市等協商,最好有親友陪同,,溝通時避免語言沖突,。
職業(yè)打假人馬壯也說,“維權,,如果對方態(tài)度很惡劣那就趕快撤離避免發(fā)生沖突,,讓第三方介入調查,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
律師: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認為,,超市人員打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余律師強調稱,,除已購買的酒水屬個人財物,,手機照片也屬于個人財物?!俺泄ぷ魅藛T沒收消費者已購買的酒水,,還刪除了他手機里的照片,這是故意損害他人財物,。”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余律師也提示,如消費者的票據和照片等證據滅失不利于后期維權,,可以直接報警要求警方固定證據,,還可以要求工商部門介入調查。昨日,,張先生已向新街口派出所報警,,目前警方介入調查。
■展望
新條例擬不保護 知假買假行為,?
其實,,職業(yè)打假人一直是個飽受爭議的群體。此前,,打假人一直游走在法律邊緣,,但在2013年底,,最高法出臺規(guī)定:“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是法律層面首次對“知假買假”進行肯定,。
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實施,將“欺詐行為”的賠償額度從“退一賠一”提高到“退一賠三”,,并規(guī)定了最低500元額度,。2015年10月1日,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又明確“退一賠十”,,還規(guī)定“千元保底”。這些法律法規(guī)的實施,,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打假者的熱情,。
不過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guī)定“金融消費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不適用本條例”,,這意味著,該條例實施后,,知假買假并從中獲利的職業(yè)打假人行為或將不再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