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81條第(四)項:“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95條第3項規(guī)定宣告被告人無罪后,人民檢察院根據(jù)新的事實,、證據(jù)重新起訴的,應當依法受理,?!?/p>
由上可知,如果有新的證據(jù)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若發(fā)現(xiàn)有新的事實,、證據(jù),檢察機關可重新起訴,公安機關若發(fā)現(xiàn)了新的事實、證據(jù),當然可以重啟偵查,。
對于如何啟動偵查彭新林教授稱,因為真兇沒有捕獲,當被告人被宣布無罪后,由公安機關依法再次啟動偵查程序就可以,。
2、檢察院不抗訴情況下,被害人家屬不服法院判決怎么辦?
據(jù)報道,這個案件中,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在二審中撤回了起訴,。
彭新林教授稱,在刑事訴訟中,被害人家屬對一審結果不服不能直接上訴,只能申請檢察院抗訴,。如果檢察院決定不抗訴,被害人家屬只能申訴,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但是必須要有新的事實和證據(jù)。
《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guī)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nèi),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nèi),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若檢察院不同意抗訴,被害人方只能申訴??缮暾堅賹?但要有新的證據(jù)證明原裁判確有錯誤,法院才會決定再審,。
3、在適用“疑罪從無”法律原則時如何做到兼顧懲罰犯罪?
彭新林教授對深讀(微信ID:shenduzhongguo)稱,我國刑事訴訟程序為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刑事訴訟法對疑罪從無原則在這三個階段的適用分別規(guī)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陳某殺人案主要涉及審判階段貫徹“疑罪從無”,。即證據(jù)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應當作出證據(jù)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彭新林教授稱,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疑罪從無”原則的目的是保障刑事訴訟中的人權,防止冤假錯案的發(fā)生,。
“疑罪從無”原則體現(xiàn)了有利被告人,、保障被告人人權的精神,但是,刑事訴訟法的價值理念是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tǒng)一。
保障被告人人權的同時,也要保障被害人的人權,注重對犯罪的懲罰和打擊,。
既然根據(jù)“疑罪從無”原則宣布陳某無罪,那么公安機關根據(jù)新的事實,、證據(jù)繼續(xù)啟動偵查程序,這也體現(xiàn)了懲罰犯罪的一面。
彭新林教授認為,對“疑罪從無”原則的掌握也應當慎重,什么叫“疑罪”?只有在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重要事實存疑的情況下,證據(jù)達不到確實充分的程度,形不成完整的證據(jù)鎖鏈,得出的結論不具唯一性時,才能否適用該原則,。
刑事訴訟中,案件事實是很廣泛的,。如果是與被告人無關的事實;細微的,、次要的事實,那么就不能根據(jù)“疑罪從無”宣布被告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