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標已廢但仍沿用
記者查詢發(fā)現,2009年9月,,國家發(fā)改委和司法部共同頒發(f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2016年3月29日,國家發(fā)改委印發(fā)《關于廢止教材價格和部分服務收費政策文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廢止《國家發(fā)改委,、司法部關于〈印發(f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價格和服務收費政策文件,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于5月1日前制定出臺本地區(qū)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文件執(zhí)行之日同時在本省范圍內停止執(zhí)行《國家發(fā)改委,、司法部關于〈印發(f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同時,通知表示,,《國家發(fā)改委,、司法部關于〈印發(f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廢止后,司法部和國家發(fā)改委不再制定出臺新的收費管理規(guī)定,,由各地依法制定出臺本地區(qū)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規(guī)定和收費標準,。
也就是說,各地參照使用的司法鑒定收費“國標”已于去年廢止,,新標將由各地自定,。
追問1
17萬鑒定費是否合理?
北京一司法鑒定機構稱17萬鑒定費用屬正常
昨天下午,經辦賀華鑒定事務的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工作人員劉芝貴向新京報記者表示,,賀華收到的17萬余元的鑒定報價確出自其手,。他稱,自己正是按照已廢止的“國標”進行計算,,根據賀華3000萬元的標的,,依據相關比例折算,應收取簽名,、指紋,、印章單項費用各5.7萬元,另一枚印章鑒定只加收1000元,,再加上其余雜項,,共計17.28萬元。
對于“國標”廢止一事,,劉芝貴表示,,雖然知道此事,但是該標準廢止后,,四川省并未有新的標準出臺,,鑒定所只好按照此前的“國標”報價,,且并未多收,。
根據此前已經廢止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并對具體收費比例作出細致規(guī)定,。
據北京市司法鑒定協(xié)會人員透露,,上述辦法廢止后,,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制定權力下放至各個省份,,北京各鑒定中心依據《北京市司法鑒定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上述人士稱,,在舊規(guī)定廢止前,,國家發(fā)改委及司法部要求各省份應提前制定新規(guī)范,,“北京市銜接得比較好,但也聽說有的地方存在一定時期的立法空白,。”
北京一家司法鑒定機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在經濟類案件中,司法鑒定“按比例收費”,,標的額為3千萬,產生17萬的鑒定費用屬正常情況,。
“同樣的鑒定內容,,成本和工作量完全相同,,但是由于標的額過高,,就會產生‘天價鑒定費’?!鄙鲜鋈藛T稱,,在實際中,,收費也并非嚴格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有時會采取“議價制”,,尤其當標的額過高而產生極為昂貴的鑒定費時,“雙方會協(xié)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費用數額,?!?/p>
追問2
當地為何沒有出臺新標準
新標準草案已提交但尚未出臺
按照劉芝貴的說法,“國標”自去年5月廢止至今,,四川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處于“真空”,。那么,,在新標未出臺前,司法鑒定機構沿用“國標”是否違規(guī),?對此,成都市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國標”廢止后,,也沒有收到上級部門關于新司法鑒定標準的通知。當地沒有制定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權限,,應由四川省發(fā)改委及省司法部門來制定,,市發(fā)改委只能做好價格監(jiān)督,。
昨天下午,,四川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負責人回應記者稱,,“國標”廢止后,,四川省沒有新標出臺,多數鑒定機構仍沿用“國標”進行收費,。該負責人表示,,省司法廳已經關注到“天價鑒定費”一事,已介入調查,。就目前了解到的情況看,,這家司法鑒定所正是按照原有的“國標”進行收費?!案鶕覀兊囊?,新標出臺前,只要鑒定機構收費不超過原先的‘國標’,,都不算違規(guī),。”至于當地為何沒有出臺新標準,,上述負責人稱,,省司法廳在“國標”廢止后就展開調研,并已向省發(fā)改委提交新標準草案,,但目前尚未出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表示,在舊標廢止新標未出的階段,,依照行政慣例,,只要舊標合理,有關單位參照舊標進行收費,,不具有責難性,。‘但不應該將其視為既定標準,,收費上可以雙方協(xié)商,。’
此外,,楊建順指出,,國家有關部門在廢止相關標準時應慎重對待,授權給各省區(qū)市自制新標的同時,,也應當制定相關的過渡性措施,,或對省區(qū)市制定新標的期限作出規(guī)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