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在現(xiàn)實中國社會中,,這兩種例外都不太可能發(fā)生。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約定,,卻要‘被負債’的一方去證明,,如果他連借債這件事都根本不知道,又如何證明,?”李明舜說,。而在中國的婚姻關系中,普遍默認婚后所得歸共同所有,,即使有財產(chǎn),、債務歸各自所有的約定,一般也不會有第三人知道,。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陳葦對《中國新聞周刊》分析:“如果配合著(其他法條)使用,,“二十四條”也可以不修改,但是如果不配合使用,,問題就大了,。”然而在司法實踐中,,由于“二十四條”具體直白,,可操作性強,所以漸漸超越了《婚姻法》被單獨采用,。
郭建梅遇到過不少法官,,對“二十四條”也很頭疼。“他們明明知道,,這筆債務和被告人無關,,是另一方賭博或者嫖娼借的,但被告人無法舉證自己不知情,,按法律規(guī)定,,就得這么判?!彼嘈α艘幌抡f,,“因為這么判,至少不會是錯案,?!?/strong>
已有不少“被負債者”、律師,、法官及業(yè)內反對者將“二十四條”稱為“惡法”,。雖然它誕生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債務安全”,然而它的實施,,卻極大地威脅到了“婚姻安全”,。在一篇閱讀量超過600萬的微博文章《婚姻有風險,,領證需謹慎》中,“被負債者”寫道:“希望還未進入婚姻的你,,謹慎謹慎再謹慎,!”文后,不少網(wǎng)友這樣評論:“不結婚絕對是明智之舉”“法律到底是保護弱者還是幫助惡人呢”……
另一名“被負債者”蔡小雨的表態(tài)或許最有實際意義,。她是一名有20多年教齡的幼兒園教師,。2014年2月,她與丈夫因感情不和離婚,。然而離婚不到兩個月,,她便被法院傳票包圍了:丈夫背著她借了數(shù)百萬元,如今債權人起訴她為共同責任人,。
蔡小雨回憶,,站在被告席上的感覺是“悲憤又屈辱”。開庭之前,,她堅信法律是公平的,,誰借的錢,誰還,??山Y果讓她失望了,
根據(jù)“二十四條”,,蔡小雨被判需償還的債務高達800多萬元,。她沒有能力還上任何一筆,連二審的上訴費都屢次申請緩交,。于是她被列為了“失信被執(zhí)行人”(俗稱“老賴”),,這意味著她不能坐飛機、不能坐高鐵,,不能做一切與信用相關的活動,。“我沒有做錯任何事,卻要承擔懲罰,?!?/strong>
她與前夫有一個女兒。蔡小雨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如果這條法律不修改,,她一輩子都不想讓女兒結婚。
“我要崩潰了”
從2015年起,,這些“被負債者”通過社交網(wǎng)絡聚集在了一起,。“愿司法公正‘二十四條’修正”微信群發(fā)起人陳玲,,每天都能接到許多自稱“被負債者”添加請求,,備注里出現(xiàn)最多的一句話是:我要崩潰了,。如今,這里已匯集有200多名成員,。
另一個名為“反‘二十四條’公益群”成立不到一年,,便已有460名成員。從今年5月起,,群主彭云和李秀萍開始對中國“二十四條”受害者開展實名問卷調查,。如今,調查已完成四輪,,征集實名問卷306份,,除去22位“潛在”受害者尚未涉案,有效答卷284份,,分布在全國2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qū),。
一個出人意料的結果是,,“被負債者”并非如事前預料的都是低學歷者或家庭主婦,有82.4%受過大專及大專以上教育,,其中55.9%為大學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碩士和博士占5.9%,81.7%擁有穩(wěn)定工作,,其中不乏法官,、大學教授、記者,、律師……李秀萍對《中國新聞周刊》分析說,,正是因為這些人有穩(wěn)定收入,甚至有房產(chǎn),,才有了“被負債”的價值,;否則,即便被判承擔連帶責任,,也沒有收入和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