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該辦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shù)不再扣回,。
2017年1月4日,,太原一企業(yè)年底邀明星為員工發(fā)百萬現(xiàn)金。
休了產假或寒暑假,,還能休年假嗎,?
休產假并不影響休年假,,但寒暑假與年假有一定的沖突。
魏浩征指出,,在兩種情況下是不能休年假的,。一是非勞動關系,比如大學生實習,;二是享受比年假還高一層的假期,,比如寒暑假、較長的病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列出了不享受年假的幾種情形,,包括“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等,。
而《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則明確提出,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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