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25消息(記者高敏佟亞濤實習記者楊靜銘)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早在去年4月份,,《天下公司》就報道過北京稻香村和蘇州稻香村的商標之爭。當時,,兩者就有多家訴訟正在審理,。如今,兩家的商標之爭進一步擴展到線上,,蘇州稻香村被裁定,,停止在電商平臺上使用“稻香村”標識。
就在兩天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蘇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京東,、天貓等電商平臺銷售及宣傳帶有“稻香村”扇形標識和“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什么是行為保全裁定,?知識產權研究人員,、IT律師趙占領向記者解釋,它是指法院應當事人申請,,責令被申請人為一定行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臨時性民事強制措施,。
趙占領說:“申請一方作出保全申請,同時法院裁定后它要起訴,,然后法院最后認定被申請人作為報告方構成侵權的話是沒問題的,,但最終認定被告行為不侵權,那么原告也就是申請人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因為他在申請時交了保證金,,保證金不予退還,用于彌補鑒定或保全裁定而給被告造成的損失,?!?/p>
北京稻香村和蘇州稻香村都是“百年老店”,主打產品也都是特色點心,,對于一般的食客來說,,要區(qū)分這兩家“稻香村”還是看商標:北京稻香村帶有“北京”二字、主打“三禾”標識,,而蘇州稻香村是扇形標識,,以及1773年年份,。
作為這次行為保全裁定的申請方,北京稻香村副總經理尹博表示,,蘇州稻香村在商標標識及產品上和北京稻香村高度近似,,讓消費者難以明辨,可能嚴重影響北京稻香村的市場份額,。
尹博說:“在市場上引起了消費者混淆誤認,,消費者不知道哪家是北京稻香村,哪家是蘇州稻香村,?!?/p>
尹博介紹,之前,,商標評審委員會和法院先后作出裁定或判決:認為蘇州稻香村的扇形標識與北京稻香村的商標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不得注冊。不過一直以來,,蘇州稻香村仍然堅持使用類似商標,,造成了市場混淆。因此,,北京稻香村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要求蘇州稻香村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尹博表示:“裁定對于解決兩家的商標之爭有積極的推動作用,,所以我們請求蘇州稻香村能自覺的遵守法律,,在各個電商平臺上停止銷售帶有蘇州稻香村文字標識的產品,也希望各個電商平臺可以配合,?!?/p>
數據顯示,電商平臺的營收占蘇州稻香村營收的30%至40%,。對于眼下這個裁定,,蘇州稻香村副總經理楊國印直言,無法認同,。
楊國印說:“這是不公平的,,對于這份民事裁定我們無法認同也很遺憾,臨近中秋之際正式月餅銷售關鍵時期,,北京稻香村的這種做法是損人不利己,,也給我們帶來無發(fā)彌補的損失?!?/p>
蘇州稻香村也一直堅持,,自己才是稻香村品牌的創(chuàng)立者和商標的持有者。楊國印表示,,蘇州稻香村是糕點食品類“稻香村”商標的注冊權利人,,北京稻香村也曾一度被授權使用這一商標,。蘇州稻香村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楊國印表示:“我們擁有稻香村的商標品類是第30類3006組群,,核定使用商品是糕點,、月餅,北京稻香村是3007組群,,這兩品類不一樣,,他們是餃子、包子,、粽子、年糕,、元宵,。更重要的歷史證據是,蘇州稻香村在2003年3月1號到2006年6月30號,,和2008年1月22號到12月30號,,兩次授權北京稻香村在糕點上使用稻香村商標,兩方當時簽訂了商標合同,,這是從法理上他承認他們沒有商標,。”
其實,,兩家稻香村都頗有歷史,。蘇州稻香村表示,稻香村字號和商業(yè)標識最早創(chuàng)立于1773年創(chuàng)于蘇州觀前街,,北京稻香村也強調公司有120多年歷史,。
不過,最早的“稻香村”商標其實是由第三者——保定稻香村食品廠注冊,。蘇州稻香村的商標是由保定稻香村取得的兩件“稻香村DXC”字樣商標,,分別于1982年和1988年注冊成功。之后因保定稻香村經營不善瀕臨破產,,商標幾經轉讓到蘇州稻香村旗下,。
北稻、蘇稻以往因地處一南一北,,交集不多,,矛盾不大。但后來蘇稻北上,,還在北京開了多家門店,,以“傳統(tǒng)京味糕點”、“京味老字號”等字樣進行宣傳推廣,。而且隨著“互聯(lián)網+”概念的滲透,,北稻,、蘇稻都已經涉足電商,商標矛盾進一步激化,。
2010年,,北京東城工商分局與相關部門建議企業(yè)注冊冠以地域前置的“北京稻香村”商標。最終,,北稻2015年成功注冊“北京稻香村”商標,。直到現(xiàn)在,北京稻香村商標都是國內僅有的幾個注冊成功的“地名+已注冊商標”形式的新商標,。因此,,北稻希望蘇稻也能在稻香村前加上“蘇州”二字。
不過對于蘇稻來說,,把一個全國品牌降級為地方品牌卻是難以接受的,。蘇州稻香村副總經理楊國印強調,在老字號品牌的保護上,,斗爭只會一損俱損,。不希望這一商業(yè)糾紛對稻香村品牌造成不良影響。
楊國印說:“我們一直積極傳承發(fā)揚傳統(tǒng)老字號,,也致力于把稻香村品牌做大做強走向世界,。”
北京稻香村副總經理尹博表示,,他們的訴求是希望對雙方商標加以明顯區(qū)隔,,避免消費者混淆,目的還是共同做好老字號,。
尹博說:“我們訴求非常簡單,,希望雙方可以自覺進行品牌的區(qū)別,能夠自覺規(guī)范使用自己的商標,,共同把品牌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