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超的媽媽說,,丈夫很早就去世了,自己沒有多少文化,,也不懂法律,。她沒有收到過張志超被定罪的一審判決書,也不知該怎么申訴:
“省法院的人問我,,你怎么只有一審呢,?你的二審呢?我說一審的判決書你們也沒給我呀,,我怎么去申訴呢,?我怎么去給他上訴?所以我就說,,我也不知道我兒子的二審在哪里,。后來我兒子等了很長時間才說:媽媽,他們刑訊逼供我,,我一直不敢說,。我說孩子,你怎么不早說呢,?五六年了,,他一直不敢說,連他自己被冤了他都不敢說,,(他只是)一個15歲的孩子,。”以上說法,,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確認,。
法律專家:案件應該提起再審
訴訟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在研讀了張志超案的相關材料后,接受中國之聲采訪時說:
“我看了這個材料,,現(xiàn)在的證據(jù)主要是口供,。總的看法是,,我認為這個案件應該提起再審,。而且我認為,現(xiàn)有的材料有幾條材料站得住,,就應該“平反”,?!?br/>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訴訟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陳衛(wèi)東認為,,應該通過完善立法,,界定省一級法院在申訴案件中的職能和作用。
陳衛(wèi)東:如果司法機關不予重視,,不予理睬當事人,,申訴人你就跑斷了腿也沒有用,申訴難就這么出來的,。那么他申訴人在下面解決不了,,他就往上面跑,所以申訴濫也由此產(chǎn)生,。刑事申訴如何來認定或者界定,,省一級法院在申訴中的這個職能和作用要發(fā)揮好,。因為我們很多案件要過省高院這一關,。實際上還有很多的案子,省高院這一級的申訴,,他就給你拖著,。司法改革也把冤假錯案的糾正,放在了人權司法保障的完善這一部分,,作為改革的一個重要內容,。記者:肖源、孫瑩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日前,,13年前山東中學生張志超涉奸殺同學一案獲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 ?月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山東張志超一案的再審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