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張某等40人特大跨國電信詐騙案,。上述被告人系公安機關2016年從肯尼亞押解回國人員,其中5名被告人為臺灣居民。
公訴機關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某等40人于2014年9月至11月間,,先后在肯尼亞共和國境內(nèi)參加詐騙犯罪組織,,利用電信網(wǎng)絡技術手段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語音群呼,,冒充醫(yī)保局,、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虛構被害人因個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虛假事實,以需要接受審查、資產(chǎn)保全等為名,,先后騙取陳某,、趙某某等20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22萬余元,。
案件辦理過程中,,司法機關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3名被告人自行委托辯護律師。其余37名被告人,,在充分征求其意見的基礎上,法院通知北京市海淀區(qū)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定了辯護律師。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圍繞起訴書指控事實組織法庭調(diào)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diào)查階段,,公訴機關運用電子示證等形式進行了證據(jù)展示,,出示了電子數(shù)據(jù)、書證,、被害人陳述等證據(jù),,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一一發(fā)表了質證意見。法庭辯論階段,,40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表示無異議,。控辯雙方圍繞犯罪金額認定,、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等案件爭議焦點問題發(fā)表了意見,。
最后陳述階段,40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部分被告人表示愿意賠償被害人損失。部分被告人的親屬,、人大代表,、臺胞代表、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5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