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的事實讓人震驚:周全與王麗因感情不和,于2月1日前往攸縣民政局辦理離婚,。途中,,因周全反悔,不愿離婚,,便對王麗進行毆打并威逼其就范,。不僅如此,周全還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將王麗捆綁在車子后座,,然后用水果刀將王麗的左腳跟腱割斷,,還威脅道:“你如果殘廢我養(yǎng)著,,但我就是不離婚?!?/p>
曾被砍14刀
其實,,這已經(jīng)不是王麗第一次遭受丈夫周全虐待了,。
攸縣法院提供的情況介紹顯示,,王麗和周全于2000年上半年經(jīng)人介紹相識后,雙方迅速確立戀愛關(guān)系,,并于同年7月登記結(jié)婚,。婚后,,他們夫妻感情尚可,,并于2004年7月10日生育一男孩。
不過,,隨后雙方經(jīng)常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糾紛,。2017年11月7日,雙方再次因生活瑣事發(fā)生激烈爭吵,,被沖動沖昏了頭腦的周全在廚房拿起菜刀,,朝王麗的雙腿、左臂猛砍9刀,,并在其臉上劃傷5刀,。隨后,王麗被送往攸縣第三人民醫(yī)院治療,,光治療費用就花費了75000元,。事后,周全被攸縣公安機關(guān)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200元,。此次事件后,雙方開始分居,,而王麗再也無法原諒丈夫周全的所作所為,,堅決要求離婚,而周全則借著同意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理由,,于2月1日將王麗捆綁,,做出了用刀割斷王麗跟腱的行為。
法院判決離婚
攸縣法院工作人員介紹,,周全之所以采取如此極端殘忍的行為,,據(jù)其稱與懷疑妻子在外打工時有外遇有關(guān),。目前,,周全因故意傷害已被攸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而法院最終支持了王麗的訴訟請求,判決她和周全解除婚姻關(guān)系,。法院判決書顯示:一,、依法準予原、被告離婚,;二,、婚生小孩由被告周全撫養(yǎng),由原告王麗按月支付500元撫養(yǎng)費,,其今后發(fā)生的醫(yī)療費,、學費憑發(fā)票由原、被告各自承擔一半的支付義務(wù)至其成年止,,小孩仍系雙方子女,,原告王麗依法享有探望權(quán)。三,、婚姻續(xù)存期間的共同債務(wù):債務(wù)70000元由被告承擔償還義務(wù),。四、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