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大概是當?shù)貢r間19點15分左右離開大巴的,,晚飯過后,,也就是20點30分左右,當他們用完晚餐回到大巴車上的時候發(fā)現(xiàn),,雖然大巴車窗都未見被破壞的痕跡,,但是車上的物品被盜,團友們的背包以及物品幾乎都不見了,。隨后導游帶領(lǐng)團員到斯德哥爾摩警察局報了案,。
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記者從一份由丟失財物的11位團友集體簽名的情況說明上確認得知,經(jīng)過初步統(tǒng)計,,此次全團損失物品總計約折合人民幣17萬元(包含團友們背包內(nèi)的大量個人物品),。
◎維權(quán)挺難
途牛答復稱自己沒責任
王先生回憶說,當時他們在當?shù)厣虡I(yè)街購物之后,,導游以及司機是看到他們購買了貴重物品的,,但在下車前并未告知他們要帶上剛買好的貴重物品,或者如何對該物品進行處置,。
“我認為導游沒有起到基本的安全保障和告知提醒義務,。”王先生認為,,當時他們在接到用餐通知之后,,都以為吃飯的地方應該就在車輛附近,而且司機和導游在明知大家都購買了貴重物品的情況下也沒有作出任何安全提醒,,所以大家以為會有人留守在大巴車上照看物品,。因此放松了警惕,就都把物品放在了車上,,沒想到這一放松,,卻釀成了這么大的損失。
“我的個人損失接近3萬余元,?!蓖跸壬f,事發(fā)之時,,團友們所乘坐的是由途牛公司提供的大巴車,,司機與導游也都是由途牛公司安排的,因此在沒有起到基本安全保障和提示義務的情況下,,途牛公司應該要對此次失竊事件負責,。
然而,面對王先生的投訴,,途牛方面給出的答復是,,他們沒有責任。
評審團出擊
面對記者途牛再次聲稱沒責任
北歐之旅的行程剛剛開始三天就發(fā)生了失竊事件,,這大大影響了團友們的旅游心情,,這個被稱為品質(zhì)團的旅游體驗也讓王先生感到失望。
他告訴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記者,,他們的導游在行程途中曾經(jīng)先后兩次因為找錯酒店而耽誤了用餐時間,,將本來安排好的晚餐變成了“自己解決”。
“你想想看,,在人生地不熟的異鄉(xiāng),,那么晚到哪里去吃晚餐呢?”王先生說,,有時候到了一些景點,導游就讓他們自己去逛,,而他親眼看到其他從國內(nèi)來的旅行團導游都是親自帶著解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