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絡猥褻女童 從重處罰被判兩年
脅迫女童拍裸照,,一審法院認定猥褻兒童未遂,;檢方抗訴后,,二審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成立且既遂
5月29日,男子誘騙31名女童拍裸照一審被判11年,。圖/南京市玄武區(qū)法院
通過網絡,,在不見面的情況下脅迫女童拍攝裸照,是否構成猥褻兒童罪,?近日,,湖北武漢市江漢區(qū)檢察院辦理的一起網絡猥褻兒童案件,引發(fā)外界關注,。
檢方查明,,男子羅英以誘騙、恐嚇方式獲得女童裸照后,,進一步提出侵犯要求未能得逞,。一審法院認定羅英猥褻兒童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隨后,,檢方提出抗訴。二審法院認定羅英犯罪事實成立且既遂,,改判其有期徒刑2年,。
編造身份騙取裸照
新京報記者從武漢市江漢區(qū)檢察院獲悉,2017年1月,,中學生何菲上網時遇到一名男子搭訕,。對方自稱“施文”,聊了幾句便要求她“爆照”,。
對于這樣的要求,,何菲沒有太放在心上,就發(fā)過去幾張照片,。但對方收到照片后,,很快提出進一步要求,希望她發(fā)一些“露點”的照片,,甚至索要“裸照”,。何菲沒有同意,并直接將對方刪除,。
事發(fā)時,,何菲還不滿14周歲,,是一名初中在校生;而施文本名羅英,,是一名社會青年,。
羅英平日里喜歡在網上搜索女童的QQ號,添加后以各種手段獲取裸照,。通過QQ,,他找到與何菲同校的張玲,通過恐嚇等方式,,逼迫其向何菲施壓,,以達到獲得裸照目的。隨后,,羅英又使用另一個QQ號添加何菲,,自稱是同校的“學姐”。
在何菲面前,,“學姐”精心編織出一個無意中認識羅英,,因為未按要求發(fā)送裸照,結果被羅英找人“侵犯”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