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佳怡認為:幼兒園出示的證據,已經證實了本人主張相關請求的事實。即2008年3月31日本人到幼兒園工作;2008年9月份,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2016年2月合同到期后,本人仍在幼兒園工作,但是此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原因是幼兒園以各種理由拒絕;2017年6月,本人懷孕,幼兒園要求本人自動離職;幼兒園于2017年9月11日將本人從微信工作群中移除,9月13日將本人工作卡從系統(tǒng)中消除,使本人無法進行工作,。因此,本人不用再出示證據,。
單位“家規(guī)”被認定違法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勞動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guī)定的民主程序,一般不能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法律對懷孕女性職工規(guī)定了特殊的勞動保護制度,女職工處于孕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以懷孕為由,通過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告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方式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也不能針對其進行經濟性裁員,。且幼兒園在施行二胎排隊過程中將潘佳怡排名第四更改為第七,并沒有經過任何民主程序議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書符合法律規(guī)定,。
2018年6月26日,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47條、第87條的規(guī)定,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幼兒園的訴訟請求,。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排隊懷孕”侵犯生育自由
一起因“插隊懷孕”被除名的官司已塵埃落定,。雙方爭議的焦點“排隊懷孕”十分辣眼,引發(fā)公眾關注。
有人表示,生孩子是個人行為,完全應該由個人和家庭來選擇與支配,。生孩子不是簡單的商業(yè)產品制造可以按計劃預定,懷孕也不是想懷孕就能懷孕的,。倘若不能在申請期內“按計劃”懷上孩子,該怎么辦?而且全面開放二孩是國家政策,女職工懷孕生二胎符合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幼兒園出臺這樣的規(guī)定是不是與國家的政策精神不相符呢?新時代的學校管理要以人為本,要對教師體現(xiàn)人文關懷,。排隊生孩子是不明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