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八條: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作出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發(fā)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近日,,上海市楊浦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樁由五歲兒童小豆(化名),通過其母親作為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訴訟,。小豆的父母均為95后,,雖有長期交往并誕下小豆,卻未正式結(jié)婚,。
2024-07-23 13:17:095歲兒子起訴非婚生子的父親想開除員工,還不愿意支付解除勞動(dòng)合同賠償金,,有的公司就會(huì)找各種理由逼迫員工自動(dòng)離職,,或者惡意增加工作量營造出員工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事實(shí)”。
2024-05-14 13:52:15公司惡意增加工作量逼員工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