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性高管與一名已婚男下屬在工作時間內(nèi)頻繁外出就餐,、約會甚至入住酒店,,這一行為最終被男同事的妻子發(fā)現(xiàn),。感到憤怒的妻子選擇向公司舉報,,并與該女高管發(fā)生了肢體沖突,。
公司隨后以嚴重違反紀律為由解雇了這位女高管,。對此,,女高管辯解稱,,她與男下屬始終保持在0.46至1.22米的“個人距離”,堅稱雙方并無親密關系,。雙方各持己見,,爭執(zhí)不下,最終這場糾紛升級至法律層面,。
事件追溯至2004年,,女高管沈某加入了一家位于廣東的五金制品公司,并簽署了正式的勞動合同,。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了多種可導致立即解雇的行為,,其中包括打架斗毆、嚴重失職以及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等,。
公司《員工手冊》中也清晰列出了多項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條款,,如聚眾鬧事、斗毆及道德敗壞等都將面臨除名或辭退,。沈某對此手冊內(nèi)容簽字確認,。
從2023年2月開始,沈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安排男下屬謝某在上班時間外出進行私人活動,,如共進午餐、約會及入住酒店,。她還擅自修改了謝某的考勤記錄,,并利用權力為謝某提高了薪資,由月薪10000元調(diào)整至15000元,,同時自己也存在遲到和缺勤的情況,。
2023年5月30日,謝某的妻子前往公司,,指控沈某與謝某之間存在不正當關系,并與沈某發(fā)生了沖突,。警方介入后,,對謝某妻子處以罰款,確認其對沈某造成了身體傷害,。
基于此事件,,公司于2023年6月8日通知沈某解除勞動關系,理由是她的行為不僅擾亂了公司秩序,,也違反了勞動合同及社會公序良俗,。
沈某則反駁,聲稱她與謝某之間是清白的,,所有外出均為正當,,且她與謝某保持適當距離,沒有親密舉動,。她否認濫用職權,,表示調(diào)薪?jīng)Q定并非由她單獨作出,,并指出自己未曾收到關于遲到、曠工的警告或通知,,同時也強調(diào)自己是沖突中的受害者,,沒有擾亂公司運營。
盡管沈某提出上述抗辯,,但她在后續(xù)的仲裁及訴訟中均未能得到支持,。法院認定,沈某的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解雇她的決定合法,。沈某提出的違法解雇賠償請求被一、二審法院相繼駁回,,維持了原判,。
7月25日,,針對網(wǎng)上實名舉報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書記毛某性侵女下屬的事件,,上饒市委迅速作出反應,當晚即宣布成立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介入調(diào)查
2024-07-27 08:33:35被舉報性侵女下屬的縣委書記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