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旬老人在家中意外離世,,留下430萬元遺產及一套位于市區(qū)的兩居室房屋,。因無繼承人,,法院判決將部分遺產分給已履行較多扶養(yǎng)義務的堂弟夫婦后,民政部門作為“遺產管理人”,,申請認定財產無主,。
徐匯區(qū)人民法院經過一年公示期后作出終審判決,認定老人名下房屋為無主財產,,這是上海首例由民政部門申請認定的無主財產收歸國有案,。
三年前的夏天,獨居老人葛老伯在徐匯區(qū)華涇鎮(zhèn)一小區(qū)內猝死,。由于葛老伯未曾生育的女兒,、老伴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他去世,,在無繼承人的情況下,,依照《民法典》規(guī)定,徐匯區(qū)民政局被指定為葛老伯的遺產管理人,。
葛老伯去世不久后,,他的堂弟夫婦將徐匯區(qū)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得全部遺產,。他們聲稱從小與葛老伯關系密切,,并在他妻子去世后對他照顧有加。但根據證據,,葛老伯夫婦一直居住在昆山,,葛老伯是在妻子去世后才搬回徐匯居住,堂弟夫婦的扶養(yǎng)時間主要在此之后。最終法院酌情判定堂弟夫婦分得約130萬元遺產,。
拿到130萬元后,,堂弟夫婦發(fā)現(xiàn)葛老伯還有300萬元存款,再次起訴要求分這部分遺產,。法院審理認為,,前期判決中堂弟夫婦所得與其照顧程度相適應,駁回了他們的請求,。
隨后,,徐匯區(qū)民政局就葛老伯遺留的房屋和300萬元存款分別向法院申請認定為無主財產。目前,,涉房屋的認領公告公示期已滿一年無人認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其為無主財產,,拍賣,、變賣后所得收歸國家所有。涉及300萬元存款的財產仍在公示期,。
葛老伯案件反映了遺產管理人制度在上海推進過程中的一些問題,。市政協(xié)委員張玉霞指出,制度實施后,,全市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的案件數量增加,,但在實際管理遺產過程中存在細節(jié)問題。例如,,民政部門在調取材料時遇到困難,,面對復雜的債權債務糾紛時缺乏專業(yè)人才。
老人離世后沒立遺囑、也沒有繼承人,,留下的遺產管理問題成為熱議話題,。三年前的夏天,徐匯區(qū)一小區(qū)內獨居老人葛老伯猝死家中
2025-01-19 20:56:25老人離世留下430萬元和房產無人繼承老人離世后留下價值數百萬元的遺產,卻沒有繼承人時,,民政部門作為遺產管理的“兜底主體”如何履行職責成為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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