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廣州市應急管理局發(fā)布了廣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報告,。2024年8月18日晚,在廣州市增城區(qū)花莞高速上行45km800m路段處,一輛哈啰順風車追尾因事故橫跨多個車道的貨車,,導致小車上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450.64萬元,。
事故發(fā)生經過如下:2024年8月18日23時23分,,陳某駕駛贛AK92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和贛AK6掛號重型倉柵式半掛車從南香山服務區(qū)出口匝道進入慢車道。隨后,,黃某軍駕駛粵BLS4號重型廂式貨車追尾碰撞該半掛車后斜停,,車身橫跨應急車道等多條車道,車尾位于中間車道,,黃某軍被困駕駛位,。
大約1分鐘46秒后,何某華駕駛粵ADK06號小型轎車搭載乘客鄺某華,、蔣某娣,、楊某穎、楊某先沿中間車道行駛,,車頭碰撞了黃某軍的貨車車尾,。事故造成蔣某娣和楊某穎當場死亡,何某華在醫(yī)院搶救無效于次日凌晨3時33分死亡,,鄺某華和楊某先受傷,。
此前,何某華駕車在湖南省永州市道縣萬家莊街接上通過哈啰順風車平臺下單的乘客蔣某娣,、楊某先及其11月齡幼兒楊某穎,,在清遠市陽山小江鎮(zhèn)鄺塘村接上另一乘客鄺某華,最終在事發(fā)路段發(fā)生碰撞,。
事故直接原因在于黃某軍過度疲勞仍駕駛安全技術性能不合格的機動車,,且碰撞了陳某駕駛的反光標識不合格并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駛的機動車,導致第一次碰撞事故發(fā)生,。而何某華長時間長距離駕駛,,在乘客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且未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遇事采取措施不及時,,追尾碰撞前序事故中尚未能做出警示和撤離的車輛,,導致3人死亡2人受傷。
調查報告指出,,本次事故的小型轎車駕駛員使用廣州市政策不允許的營運車輛注冊并開展私人小客車合乘(順風車)業(yè)務,,即非法營運。此外,,營運車輛租賃企業(yè)對合同駕駛員的營運方式和日常駕駛行為放任不管,。駕駛員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不足,運輸企業(yè)對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的管理水平仍需提高,。
針對事故暴露出的主要教訓,,事故調查組提出了多項防范措施建議,包括強化對順風車平臺相關工作的監(jiān)管,,要求各類順風車平臺建立健全順風車人車管理制度,,尤其是駕駛員注冊接入、信息審核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同時,,督促平臺企業(yè)強化駕駛員接單行為約束,對于長期接取長距離訂單導致24小時累計駕駛時長超過8小時的情況進行專項整治,,并列出利用當地政策躲避監(jiān)管,、開展非法營運的明細清單,及時移交當地交通運輸部門查處,。
2月22日,,廣州市應急管理局發(fā)布了關于廣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報告
2025-02-26 01:09:07順風車追尾貨車致3死細節(jié)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