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談訂婚強奸案,!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席某某強奸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二審法院認為,席某某違背被害人意志,,強行與之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構成強奸罪,。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紤]到席某某與被害人屬戀愛關系,,并在被害人報警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一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量刑適當,。因此,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針對案件引發(fā)的社會關注點,審判長回答了相關問題,。對于雙方已訂婚是否意味著性行為存在默示同意的問題,,審判長表示,與婦女發(fā)生性行為不能違背其意志,,與雙方是否訂婚無關,。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構成強奸罪。綜合全案證據(jù),,被害人在談戀愛時明確表示不接受婚前性行為,,案發(fā)時席某某不顧被害人反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且被害人有明顯反抗行為和強烈反應,,足以認定席某某違背被害人意志,。
關于網(wǎng)傳對席某某定罪的關鍵證據(jù)只是一段電話錄音的說法,,審判長指出,,本案定罪的證據(jù)并非只有該段電話錄音。除了電話錄音外,,還有席某某的供述,、被害人的陳述、被害人母親的證言,、110接處警電話錄音,、行車記錄儀中的音頻資料、人身檢查筆錄及照片,、現(xiàn)場勘驗筆錄及照片,、鑒定意見以及電梯監(jiān)控視頻等多方面證據(jù),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條,,足以認定席某某強奸的事實,。
對于女方借婚姻索取財物不成反告男方強奸的說法,審判長表示,,男女雙方通過婚介機構介紹相識并訂婚,,約定彩禮款18.8萬元,,在訂婚儀式上交付彩禮10萬元和7.2克金戒指。案發(fā)后,,女方親屬多次與席某某及其家人溝通,,希望盡快登記結婚并減少彩禮負擔,但男方未予回應,。女方不存在騙婚情形,。雙方發(fā)生糾紛后,男方起訴返還婚約財產(chǎn),。一審法院查明女方已將彩禮退還至婚介機構,,但男方拒絕領取。二審法院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進行了二審不公開庭審,。中午12時50分許,男方親屬表示女方未出庭,。男方與檢方就多個焦點問題進行了庭辯和質證,。庭審持續(xù)了約4個小時后結束
2025-03-26 03:32:03媒體人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席某某強奸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2025-04-17 10:55:19媒體評山西訂婚強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