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談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3月25日,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此案因特殊的訂婚背景及復雜的案情引發(fā)了廣泛的社會討論和法律界的關注,。當日上午9時,二審的刑事部分正式開庭,,下午3時則進行了民事部分的審理,。經(jīng)過約4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據(jù)庭審現(xiàn)場消息,,檢方在二審中仍然堅持認為被告人席某某與被害人發(fā)生了實際性行為。
案件起源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與被害人通過大同市陽高縣一家婚介所介紹相識,。兩人感情迅速升溫,很快確立了戀愛關系,,并決定訂婚,。同年5月1日,雙方家庭為二人舉辦了訂婚儀式,,席某某家交付了彩禮10萬元及一枚7.2克的戒指,,并書面承諾在結婚一年后在房屋產(chǎn)權證上添加女方的名字。
然而,,訂婚后的第二天,,即5月2日下午,在席某某位于陽高縣某小區(qū)的婚房內(nèi),,發(fā)生了一起震驚社會的“強奸案”,。女方陳述稱,席某某不顧其反抗,,強行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當晚,女方向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遭到了強奸,。
案件發(fā)生后,,陽高縣公安局迅速展開偵查,并于5月5日對席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強制措施,。6月27日,,陽高縣人民檢察院向陽高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席某某犯強奸罪,。2023年12月25日,陽高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對一審判決不服,當庭表示上訴,。
在二審開庭前,,席某某及其家屬積極準備辯護材料,并多次向法庭提交新證據(jù),。席某某的母親鄭女士表示,,其子一直堅持自己無罪,并認為女方之所以控告強奸是因為雙方在訂婚后的財產(chǎn)問題上產(chǎn)生了分歧,。鄭女士還提到,,事發(fā)當天下午,女方在婚房內(nèi)實施了點火燒臥室柜子和客廳窗簾等行為,,并逃出房間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強行拖拽回房內(nèi)。這些行為讓鄭女士認為女方當時情緒非常不穩(wěn)定,,而非完全自愿與席某某發(fā)生性關系,。
9月12日,,記者從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訂婚強奸案”男方席某某家屬及其辯護律師處證實,,該案刑事案件二審第三次延期,自2024年9月8日至12月8日,。
2024-09-13 14:56:34訂婚強奸案刑事二審再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