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席某某強奸上訴案及所涉婚約財產糾紛上訴案。審判長就案件引發(fā)的社會關注點進行了回應,。
關于雙方已訂婚是否意味著性行為存在默示同意的問題,,法院表示與婦女發(fā)生性行為不能違背其意志,與雙方是否訂婚無關,。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構成強奸罪,。綜合全案證據,被害人明確表示不接受婚前性行為,,案發(fā)時遭到拒絕后,,席某某不顧被害人反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事后,,被害人情緒激動并報警,,足以認定席某某違背被害人意志,強行與被害人發(fā)生了性關系,。
對于網傳對席某某定罪的關鍵證據只是一段電話錄音的情況,,法院表示并非如此。除電話錄音外,,還有席某某的供述,、被害人的陳述、被害人母親的證言,、111接處警電話錄音,、行車記錄儀中的音頻資料、人身檢查筆錄及照片,、現(xiàn)場勘驗筆錄及照片,、鑒定意見以及電梯監(jiān)控視頻等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足以認定席某某強奸被害人的事實,。
關于女方借婚姻索取財物不成反告男方強奸的說法,,法院查明男女雙方通過婚介機構介紹相識,,約定彩禮款18.8萬元,并在訂婚儀式上交付部分彩禮,。案發(fā)后,,女方親屬多次與席某某及其家人溝通,希望促成二人婚姻,,但男方未予回應,。女方不存在騙婚情形。雙方發(fā)生糾紛后,,男方起訴返還婚約財產,。一審法院駁回男方訴訟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關于處女膜未破裂是否影響強奸罪的認定問題,,法院表示處女膜狀況屬個人隱私,不應公開披露,。國內外醫(yī)學界已達成共識,,處女膜狀況不能作為認定或否定強奸罪行的依據。
在二審期間,,法院圍繞席某某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申請逐項審查,,做了大量工作,。考慮到本案有別于普通強奸案件,,為化解社會矛盾,,曾考慮適用緩刑。但最終因席某某不符合適用緩刑的法定條件,,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針對輿論熱度高和部分網友質疑“輿論干擾司法”的情況,,法院表示既自覺接受輿論監(jiān)督,,又防止輿論干擾司法,始終堅持嚴格公正司法,。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依法不公開審理,,泄露和公開傳播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法院在保護雙方隱私的前提下,,及時向社會通報案件中可以公開的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增加司法透明度,。
本案對社會大眾的啟示和教育意義在于,,國家大力倡導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融入社會生活。本案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懲治侵害婦女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鮮明態(tài)度和堅定立場,。呼吁社會增強法治意識,,樹立正確的婚戀觀,破除錯誤觀念,,讓法治文明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
山西“訂婚強奸案”二審維持原判 審判長回應社會關切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席某某強奸案公開宣判。
2025-04-16 13:14:39審判長回應社會關切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于4月16日對一起引發(fā)關注的“訂婚強奸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審判長就案件相關焦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2025-04-16 11:34:59法院回應山西訂婚強奸案焦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