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李女士與張先生原為夫妻,,育有三個子女。2019年,,為了孩子上學(xué),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xù),,并簽署了離婚協(xié)議書,。然而,,離婚后張先生拒絕復(fù)婚。李女士認為張先生欺騙她辦理假離婚,,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海淀法院審理后認為,,離婚協(xié)議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李女士聲稱雙方是為了孩子上學(xué)而假離婚缺乏事實依據(jù),最終判決駁回了李女士的全部訴請,。李女士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