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都知道“鬼探頭”是什么意思,。盡管《道交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了行人過馬路應遵守的規(guī)則,但為了保護弱勢群體,,大多數(shù)遇到“鬼探頭”的機動車車主仍需承擔賠償責任,。法律規(guī)定行人通過路口或橫過道路時應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應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情況下,應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七十六條則指出,,即使機動車無責,也可能需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除非能證明對方故意碰撞)?,F(xiàn)在出現(xiàn)了行人對行人的“鬼探頭”,,在沒有機動車和保險公司介入的情況下,年紀大的一方往往被視為弱勢群體,。
法官調取了小區(qū)門口監(jiān)控記錄,分析認為劉某雖然受傷,,但在前方無突發(fā)情況下突然轉身往回走,,對于事故的發(fā)生存在較大過錯;王某未保持安全距離也有一定過錯,。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王某賠償劉某人民幣7萬元,,案件圓滿解決。
需要說明的是,,此案是通過調解而非法院判決處理的,,男子自愿與老人達成協(xié)議。至于行人之間是否需要保持安全距離,,法律并無明確規(guī)定,,法院可能參照了車輛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認為行人同樣需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法官提醒大家步行時要集中注意力,,謹記交通安全規(guī)則,警惕危險行為,,時刻注意觀察路面情況及周圍環(huán)境,,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然而,,有人質疑行人之間保持安全距離的說法,,認為這與機動車的情況不同。機動車間保持安全距離是為了避免撞車,,而行人走路速度較慢,,不需要履行過分的注意義務。交通事故屬于侵權責任糾紛,,侵權行為需具備違法性,、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及主觀過錯四個要件,。此案例中,,男子在路上正常行走既不違法也無過錯,因此只需保證不貼著別人走即可,。
此前南京“彭宇案”導致社會道德水平下滑,,人們不敢扶起摔倒的老人。這個案件處理結果可能會進一步影響人們對老人的態(tài)度,,甚至讓人選擇繞道而行,。
一名女子在人行道上邊打電話邊行走時突然轉身,與身后的男子相撞摔倒并導致骨折,。經過法院調解,,男子最終賠償女子7萬元。這一事件發(fā)生在青島,,并在當?shù)匾l(fā)了廣泛關注
2025-05-08 18:11:19女子轉身與男子相撞摔骨折獲賠7萬元近日,青島李滄區(qū)法院調解的一起行人碰撞案件引發(fā)公眾熱議,。劉女士邊打電話邊行走時突然轉身,,與后方的王某相撞,導致十級傷殘
2025-05-10 22:44:31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