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柳平:第一,,知識產權和專利涉及的內容非常復雜,不是你提的問題那么簡單,,包括芯片專利,、設備專利和網(wǎng)絡運營專利,是非常復雜的體系,。
第二,,剛才提到通過銷售產品來獲得專利許可,這只是一種形式,,不是必然的形式,,很多是以其他形式來獲得許可和交叉許可。例如即使沒有銷售產品也應該進行專利許可和交叉許可,。
第三,,華為與運營商之間的專利許可不光在美國,不光與Verizon,,華為與很多運營商都有做許可和交叉許可的談判,,不止是美國,也包括歐洲,、中國,。
第四,,美國公司就一定尊重知識產權?我不主張以國家的方式來做這種區(qū)分,。一個簡單事實是如果它需要許可,,就應該通過合法方式獲得許可,無論是在中國,、歐洲還是美國,,這是知識產權基本規(guī)則。尊不尊重知識產權是以它的行動,、以是否支付專利費,、以及是否獲得合法許可為標志,而不是以國家為標志,。
彭博:非常感謝各位媒體朋友參加我們今天《知識產權白皮書》的發(fā)布活動,,正如今天宋博和丁建新所講:
第一,華為的發(fā)展靠的是持續(xù)的研發(fā)投入和員工的艱苦奮斗,,這也是我們每年可以產生6000多項新專利,、擁有多達8萬多項專利以及擁有超過20%5G核心專利的原因。
第二,,專利保護精神是華為業(yè)務的一個基本準則,,這也是為什么我們從2004年開始就系統(tǒng)地發(fā)布了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規(guī)定,也要求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海外和國內的員工每年簽署專包含知識產權保護內容的BCG(《華為員工商業(yè)行為準則》),。從今天公布的數(shù)據(jù)大家可以發(fā)現(xiàn),,我們歷史上為知識產權支付了60多億美元,自2015年起也獲得了超過14億美元的知識產權收入,。
第三,,宋博強調了很多次,華為的基本準則是“專利不是武器”,,反對收取高昂的專利費,,專利只作為防御和保護我們基本權利的手段。
再次感謝大家今天到場參加這場新聞發(fā)布會,!
ARM終止華為合作 繼此前谷歌、英特爾,、Qorvo等美系廠商都被曝停止了與華為的合作之后,,5月22日,外媒再次爆出,,全球最大的移動處理器IP提供商——ARM也已暫停了與華為的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