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記者:有報道說華為向Verizon發(fā)出一封信,,想請問除了向Verizon發(fā)出的這封信函以外,今年華為向其他的美國公司,、歐洲公司共發(fā)出多少封信函,?具體這些美國公司和歐洲公司都是哪些?
丁建新:剛才宋博已經解釋了授權和交叉授權活動每天都在發(fā)生,。無法跟你披露說向哪個具體的公司什么時間發(fā)了信函,,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但是我可以大概講一下許可談判的過程,。
通常這種談判都是按照業(yè)界共識的規(guī)則開始,,在一種友好的氣氛下,大家剛開始要討論是否簽署NDA(保密協(xié)議),,約定會議日程,、互相提供專利清單。大家甚至會約定定期交換一次意見,,比如:每周開一次電話會或者每個月開一次需要親自到場的會議,。關于華為公司這一年發(fā)了多少信給其他公司,因為我沒有參加每一次談判,,無法告訴你確切的數目,。
宋柳平:補充一點,工業(yè)標準行業(yè)的一個特點是,,所有利益相關方都會涉及到專利許可,,無論是美國,、歐洲、中國,,所有利益相關方都需要參與許可和交叉許可活動,。因為大家都需要按照標準制造和銷售產品,都需要使用這些標準中的核心專利,。
10,、《科技日報》記者: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通常我們只知道運營商采購設備商的設備,,一般設備商之間有專利許可和交叉許可,,為什么華為和Verizon這種運營商之間會產生專利和知識產權糾紛?
華為沒有進入美國市場,,怎么會與美國運營商產生專利糾紛,?按一般人理解,“在商言商”,,尤其是美國公司在知識產權方面會非常重視,,為什么會出現沒有交專利費的情況?與此相關,,華為在中國和運營商關系非常緊密,,在中國是單獨向中國移動等運營商收取專利費嗎?還是說他們的專利費包含在設備采購合同中,?
ARM終止華為合作 繼此前谷歌,、英特爾、Qorvo等美系廠商都被曝停止了與華為的合作之后,,5月22日,,外媒再次爆出,全球最大的移動處理器IP提供商——ARM也已暫停了與華為的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