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您剛才提到關于民事責任的規(guī)范是這部民法總則的亮點,,怎么解讀,?
孫憲忠:權利說到底還是要通過責任來保護,民法是一個權利的立法,,從現在世界各國看,,一些國家法律中間并沒有一個完整的責任體系,,我們的民法總則中把責任這一部分還是寫的很細,而且強調多種責任可以同時使用,,這樣對保護權利更加有利,。
民法典:到2020年完成編纂
華商報:民法總則就要提請審議,這個過程如何進行,?
孫憲忠:3月8日民法總則要交給全國人大代表審議,,大的看基本制度,,小的看標點符號,都要一一審查,,我們之前都工作了很多天了,,每一次看都會發(fā)現有要修改的地方。
華商報:您對審議通過有多大信心,?
孫憲忠:應該問題不大,。
現在把總則的體系做的差不多了,下一步是整合的工作,,就是叫法律的編撰,,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個是消除各法律之間的矛盾,,第二是彌補法律的漏洞,,第三要做一些新規(guī)范的創(chuàng)造。三個方面內容是下一步民法典編纂所要做的,,目標到2020年完成,。
華商報:您從2013年就在人大會議上提議案建議編纂民法總則和民法典,這個過程的感受是怎樣的,?
孫憲忠:一開始壓力還是挺大,,大家都覺得已有民法通則了,民法典編纂沒必要了,。其實,,民法通則是民法體系中間的一個基本法,可是其中156個條文,,只有十幾個現在被使用,,大量的涉及物權的、債權的,,都被單獨的法律替代了,,而且剩下的條文也多是改革開放初期還未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時人們對民法的看法,所以我就想這些條文都不符合實際了,。華商報特派北京記者 張小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