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袁彬教授認為,合同詐騙罪成立的關鍵涉及主客觀兩個方面:一是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二是行為人客觀上采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詐騙的方法可以是任何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如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等,。
就“一房二賣”而言,由于行為人在賣房過程中必然要隱瞞房子已經被賣或者被抵押的事實,因而具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特征,因此其行為是否成立合同詐騙罪的關鍵在于行為人“一房二賣”時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袁彬提到,目前我國最高司法機關沒有針對合同詐騙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作過解釋,但最高人民法院針對金融詐騙犯罪的非法占有目的認定出臺過解釋(即《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規(guī)定了推定行為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七種情形,包括: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非法獲取資金后逃跑的;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
這一解釋對于認定合同詐騙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具有參照價值,。袁彬說:“對于‘一房二賣’的行為是否構成合同詐騙罪,不能僅僅因為出賣人沒有逃跑就認定其不構成合同詐騙罪,而是應當綜合多方面因素考察其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進而認定其是否構成合同詐騙罪?!?/p>
行政機關是否失職
據報道,在本案中,多個機關均表現(xiàn)不佳,。石家莊市房產市場稽查大隊、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房產市場監(jiān)管處,、橋西區(qū)住建局均稱“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