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志剛指出,,在享受人工智能帶來便利的同時,,我們需要反思乃至顛覆當前的教育理念,,避免死記硬背帶來的知識固化與滯后,提升對知識的運用,,增強體驗教育。以人工智能為依托的創(chuàng)新教育代替?zhèn)鹘y(tǒng)的填鴨式學習,,或許在不久的將來就能變?yōu)楝F實,。
中國人工智能學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人工智能學會將整合人工智能領域教育培訓資源,,建立和培育一支專兼結合的基本師資隊伍,,探索在高校、研究院所與企業(yè)等機構合作開展教育培訓工作的有效機制,,鼓勵扶持專家學者編寫與產學研相結合的原創(chuàng)培訓課程和教材,,有計劃,、有成效地進行人工智能系列繼續(xù)教育培訓。
完善立法:趨利避害創(chuàng)設制度文化
國內外專家和學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都表示,,對于人工智能的發(fā)展,,全球都不能把其當作一個小周期的技術和產業(yè)來看待,相關國家要攜手合作,,協調推進,,著眼于未來技術與倫理、經濟與社會,、科技與文化等多個維度和層面,,從立法上創(chuàng)設人工智能發(fā)展的和諧社會環(huán)境和制度文化。
特斯拉和美國太空探索技術公司創(chuàng)始人兼首席執(zhí)行官埃隆·馬斯克表示,,我們應該警惕人工智能崛起的潛在風險,,并建立監(jiān)管機構來引導這項強大技術的發(fā)展。那么,,人工智能究竟有哪些潛在的風險,?立法監(jiān)管是必要的嗎?
人工智能立法,,是全球都面臨的新課題,。今年,美國國會提出了三部涉及人工智能的法案,,包括《2017創(chuàng)新團法案》《2017全民計算機科學法案》及《2017在科學技術工程及數學領域中的計算機科學法案》,。這三部法案分別關注了人工智能技術對美國人生活質量的改善價值及可能對部分工作的替代作用,并要求商務,、教育等部門加強有關職業(yè)培訓或者中學生的計算機科學教育,。
目前,中國尚未出臺人工智能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不過,,人工智能這個新興行業(yè)已受到中國法律界的關注。清華大學法學院有關學者表示,,針對人工智能行業(yè)的立法,,既需要有一部體系和結構上相對完整的“人工智能法”,也需要有不同領域的相關法律加以配合與補充,,而將人工智能提升至國家戰(zhàn)略層面,,毫無疑問將有助于立法邁出重要的一步。
北京科技法律界人士表示,,人工智能會融入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并且會延伸到物流、農業(yè)、教育,、制造等領域,,必然要通過立法來調整這些關系,否則會陷入混亂,。對人工智能進行立法監(jiān)管,,除了可以降低和控制人工智能崛起中產生的風險,也會對其發(fā)展起到促進和制度保障作用,。這也是法律價值的要求,。一部法律的出臺,要對社會起到積極作用,,它的價值首先表現在公平,、自由、秩序方面,。有了法律的調整,,可以保證人工智能在良好有序的秩序下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