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安全因素以外,電動車自身也是重要原因,。電動車體積,、重量大為城市管理增加了額外負擔,而且容易出現(xiàn)亂停亂放現(xiàn)象,。成本較高導致難以做到大規(guī)模投放,,故增加被盜風險,盈利困難,。
另一方面,,雖然共享電動車在擁擠的,、幾乎只有機動車道的一線城市被一致否決,但是在部分二三線城市還是妥妥的過了“妊娠期”,,比如在南京,,3月17日《南京市促進網約自行車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發(fā)布,明確將共享電動自行車和共享自行車歸納為“網約自行車”進行監(jiān)管,。但共享電動車能否在接下來的日子里茁壯成長,,成為城市靚麗的風景線,就要看實際運營的情況能否達到預期了,。
■ 編輯|徐冰瑩,,財華社財經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