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郭維華這樣的調解員如今已經遍布晉中大地,達1萬余人。
在調解員隊伍建設上,晉中市在縣鄉(xiāng)兩級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吸收退休政法干警、律師等法律工作者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專職調解員隊伍,。而在基層,則通過推選,、聘用等方式,建立以治保主任、駐村民警、基層干部等為骨干,以綜治信息員,、平安志愿者為補充的基層調解員隊伍,。
晉中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劉繼恒告訴記者,晉中還將“大調解”體系與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體系進行了融合,使全市6092名網格長成為了大調解的“千里眼”和“順風耳”,。
為了解決“大調解”的后顧之憂,晉中市將三級平臺建設及調解員待遇等經費全部列入財政預算,并實行“以案定補,、以獎代補”激勵機制。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全市各縣(區(qū),、市)共投入多元調解工作專項經費達1093萬元,。
三臺聯動將調解效果最大化
“多虧了調委會,讓打了30年的墳地‘官司’終于有了結果!”看著馬某將墳地遷走,和順縣義興鎮(zhèn)石家峪村村民李某心情有些激動。
1980年,馬某未征得李某同意將自己父母葬于葬有四代親屬的李家墳東18米處,。后李某為其親屬碹葬,使雙方墓葬距離僅1.2米,。近30年來,圍繞墳墓占地問題,雙方常有口角,矛盾不斷升級。
2013年,李某向和順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以不屬于受案范圍為由裁定不予受理,。李某不服,以馬某侵占其墳地四至導致其家庭不安為由多次上訪,。
很快,案件被移送到和順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經當事雙方同意,調解中心派出調解員馬存旺,、劉茂年進行調解,。
兩名調解員先后4次深入實地調查,從風俗、是非等方面多次調解,最終達成協議:馬某同意于第二年清明節(jié)將父母遺骨遷至新墳,李某自愿援助馬某1000元,雙方今后不再糾纏,。至此,一場30多年的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和順縣作為產煤大縣,近年來由于煤炭開采引發(fā)的房屋、墳地塌陷等村礦糾紛越來越多,甚至導致信訪量上升,。為進一步發(fā)揮‘大調解’作用,我們將縣級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信訪接待中心、法律服務中心三個服務平臺整合,建立‘三臺聯動’機制,?!焙晚樋h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雪琴說,群眾到信訪中心來訪后,工作人員進行甄別,對于適宜人民調解的信訪案件經當事人同意后導入調解中心調解,對于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則協調法律服務中心導入司法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