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院鑒定意見書證實,案發(fā)當時,駕駛員將汽車油門踩到底持續(xù)一段時間,其可以通過左側后視鏡清晰看到死者丁某,。
法院認定楊雪鷗構成故意殺人罪。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雪鷗有期徒刑10年,,楊松柟因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法院同時以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依法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受理范圍為由,駁回原告兩項訴訟請求,,法院認定,,因楊雪鷗的故意殺人行為,給原告造成直接損失4.3萬余元,,判處楊雪鷗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等4.3萬余元,。
記者探訪家里頂梁柱沒了賠的錢不夠還賬
記者再次來到死者丁某位于阜成門宏塔胡同里的家,他生前就和妻子住在這里,,小屋沒有任何變化,,一張可以折疊的桌子,兩張床將不足10平米的空間塞得滿滿當當,。丁某去世后,,妻子李女士為節(jié)省開支,和一位親戚合租這間屋子,,這樣就能分攤每月800元的租金,。
親戚同樣在停車場收費,床邊掛著的藍色工作服上,,印著黃色字樣的“西城停車收費”袖標格外醒目,。
李女士趴在床上,偶爾轉過頭,,還能看見她哭得紅腫的眼睛,,女兒小琴坐在床邊一言不發(fā)。
她們剛剛拿到的判決書扣放在桌子上,,透出紅紅的“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印章,。
丁某哥哥丁先生告訴記者,,當天下午,一家人跑到法院,,沒想到卻等來這樣一個結果,,“雖然認定是故意殺人,可只判了10年,,家里死了一個頂梁柱,,才賠了4萬多元,人不是白死了嗎,?賠的錢還不夠還賬,,我們不能接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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