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像小票都缺失超市終敗訴
要監(jiān)控,,王先生購物的那段錄像不見了,,要小票或盤點清單,超市又說他們沒有,,這眼看就成了無頭案,。不過,,做生意連利潤都不算,這不能不讓人心生疑慮,,那么,,超市真的沒法提供購物小票?沒有留存電腦記錄的嗎,?
為了驗證被告的說法,,法院在庭下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員,到被告經(jīng)營的超市進行了消費,,在結(jié)賬時,,惠先生對購買的商品進行了掃碼,并在購買者的要求下提供了消費小票,。
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主審法官李慶:那么在3000多元的一個消費當中,,相對于這個超市來說是一個比較大額的消費當中,,卻無法提供任何的證據(jù)來證明這一點,這個是不符合常識的,。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就本案而言,雖然由原告提出主張,,但超市的舉證能力顯然強于作為普通消費者的王先生,,所以,由超市一方承擔舉證責(zé)任,,說明王先生到底是如何消費了3200元的具體事實,,更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主審法官李慶:超市這一方呢,,在整個庭審過程當中,,始終沒有辦法提供相應(yīng)的證據(jù),我們認為就這一塊,,超市應(yīng)該承擔一個舉證不能的一個法律后果,。
2014年10月29日,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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