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幫工兼保姆在老人生前轉走70多萬是“贈予”還是“侵占”?)
去年底順德的黃伯因病去世,子女在料理身后事時發(fā)現(xiàn),。保姆陳女士多次轉移父親存款共70多萬元但照顧老伯多年的陳女士卻堅稱:
錢是老人贈予,。那么問題來了這70多萬元到底是誰的?!
事件回顧保姆分多次轉走70多萬元
據黃伯兒子稱,,父親生前聘請陳女士從事私人診所的幫工兼保姆工作,,每月均現(xiàn)金支付工資5000元。去年12月27日,,在父親去世后,,他們查詢老人家的銀行賬戶時發(fā)現(xiàn),陳女士多次持父親的銀行卡,,將銀行存款轉移到自己和她家人的賬戶上,。
今年3月9日,黃伯的兩個兒子黃某明和黃某長,,將保姆陳女士和她的三個女兒告上法庭,,要求歸還所有轉移的錢及其利息。
6月20日,,順德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據法庭認定事實,涉案的70多萬元分多次轉移:
除了第一次轉賬有黃伯陪同外,,其余幾次均是陳女士獨自一人到銀行操作,。
2016年2月5日,黃伯,、陳女士和她的大女兒羅某碧到順德農村商業(yè)銀行倫教文明分理處,,取出40萬元,轉到了陳女士的賬戶,。
2月13日,,陳女士將這40萬元轉給了三女兒,用于償還購房款,。
之后,,陳女士獨自到銀行,分批次取出了30萬元轉到自己的賬戶,。
“我跟他拍檔幾十年,,互相照顧,他購買房屋的錢是我與他一起賺回來的,,我說不要,,他就說到時候再一次性補償給我?!痹谕ド?,陳女士堅稱,由于兩人相識多年且十分信任,,錢是黃伯贈予而非自己侵占,。
陳女士解釋稱,,第一次取款是陪同黃伯去的,老人家神智清醒,,所有業(yè)務都依據他的授意,,并在他親眼注視之下辦理,不是原告說的“利用工作之便偷偷轉移”,。而其他三筆錢,,雖然黃伯沒有親自去取,但也是黃伯告知密碼的情況下由自己幫忙辦理,,是用于購買補品,、藥品、雜費等開支,。
保姆介紹老人感謝其照顧而轉賬
據陳女士介紹,,她出生于順德容奇,在十幾歲時就已經和黃伯認識,。1985年,,黃伯承包了勒流共青場的醫(yī)務室。從那時起,,黃伯就和自己是業(yè)務伙伴,,一個負責行醫(yī),一個負責藥品,、后勤,、清潔等工作。
在共青場時期,,陳女士每星期只回家一次,,一周有六天都在醫(yī)務室度過,同時早晚還要負責煮飯照顧黃伯,。之后,,黃伯退休搬到倫教雞洲居住,并繼續(xù)在當?shù)匦嗅t(yī),,陳女士也一直跟著他,,直到黃伯中風去世。